“养子已把两间房屋和11.8万现金归还我们了,谢谢法官、谢谢调解员、谢谢心理咨询师,你们辛苦啦!”12月10日,袁某夫妇来到七方人民法庭,把一面印有“真心为民办事 倾心为民解忧”的锦旗交到法官手里,再三表示感谢。
这是枣阳法院开展对当事人进行心理咨询、情感疏导,助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枣阳法院进一步探索多元解纷新途径,将心理疏导与审判工作、家事调解以及矛盾化解等方面深度融合,通过诉前、诉中、判后心理疏导,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最大限度地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效果。
诉前疏导解心结
“法官,我跟老伴决定回去好好过日子,这婚我们不离了。”
“你们想通了就好,都在一起多少年了,双方还不互相了解吗,回去以后多聊聊,以后不要再冲动了。”
看着两位老人手牵手离开法庭,法官、心里咨询师的脸上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66岁的李某和74岁的张某来到七方法庭咨询离婚问题,接待法官经与双方沟通,发现双方是因为生活中的一些误会而相互置气,感情并没有破裂,存在和好的可能。于是,遂将案件立即分流至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并邀请心理咨询师一同参与案件调解,为双方当事人提供心理疏导。
当事人在七方法庭的心理咨询室讲述了两人产生矛盾的原因。原来,两位老人系重组家庭,虽然一起生活20余年,但两人之间存在隔阂,张某认为自己最近生活的不幸福,想要和李某离婚,回老家和女儿一起生活。
通过张某的叙述,心理咨询师敏锐地找到了症结所在,发现两位老人并没有太大的矛盾,只是彼此之间缺少关心导致张某心里对目前的生活不满。针对两人存在的问题,心理咨询师对两位老人开展了心理疏导。
“你们彼此陪伴对方二十余载,有深厚的感情基础,现在都已年过半百,早已熟悉了有对方的生活,只要平时加强沟通和关心,还是可以恢复到和往常一样......”
“张某,你想回老家跟女儿一起生活,但是,你有没有想过,女儿有她自己的工作,有自己的孩子和丈夫,不能更好的陪伴和照顾您,如果您以后身体出现了不适,在时间和精力上都会很难顾及您。”
随后,心理咨询师又讲了两个婚姻家庭的案例,在经过心理咨询师的疏导后,张某开始进行自我反思。最后,在法官、调解员和心理咨询师的合力配合下,两人打开了心结,和好如初。
诉中疏导化纠纷
“王某乙,如果你出价24000元,我同意把宅基地和房屋卖给你,并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我们好说好商量,远亲不如近邻,往后咱们还是互相照应好好相处!”
双方的纠纷还得追溯到几个月前,王某甲与王某乙住在一个村组,也是多年的邻居。一天,王某甲在外务工回来,发现自家老宅基地被邻居王某乙私自占用建房。双方多次协商解决无果后,王某甲一纸诉状将王某乙母子告上了琚湾法庭,要求被告排除妨害,恢复原状。
“王某乙未经过我的允许,凭什么在我的宅基地上自建房屋?”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分析认为,双方系邻居且原告的情绪比较大,如果处理不当,轻则影响邻里关系,重则可能会导致矛盾激化……
于是,承办法官首先邀请心理咨询师与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缓解当事人激动的情绪,“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你们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如果双方都坚持互不相让,最受伤害的是谁?这样的结果真的是你们想要的吗?”心理咨询师围绕矛盾焦点,从情、理、法角度耐心释法说理。
随后,心理咨询师又通过自己在调解实践中的成功案例,对当事人进行深入沟通,打开当事人的心结,双方的对立情绪慢慢得到缓和。
承办法官遂立即联动调解员等多方力量对双方当事人进一步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乙以24000元的价格,购买王某甲的宅基地及宅基地上的房屋,王某甲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判后疏导促和解
“法官,听完你和心理咨询师的答疑和讲解,我觉得很有道理,没有任何异议了,我同意和解!”
“我也愿意和刘某和解,谢谢法官,你们辛苦了!”
近日,在承办法官和心理咨询师的见证下,当事人双方签署了和解协议,而事情的起源来自于一起继承权纠纷。
2017年1月5日,王某因病死亡,未留下遗嘱。王某生前于1984年收养一女,取名小丽,后小丽结婚另居。2003年农历2月,王某与刘某(女)相识后开始共同生活。2012年7月,王某和刘某共同建造了一栋两层房屋。
王某病逝后,由于小丽在外打工,由刘某主要负责料理后事。后因王某遗产分割问题,小丽与刘某发生争执。经基层组织调解,双方未能达成共识。于是,小丽将刘某诉至法院,要求继承养父的遗产(房产及银行存款)。
后枣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宣判后,刘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经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不是终点,只有把矛盾化解了,才能真正帮助他们。于是,承办法官联系心理咨询师胡培勤,对刘某进行心理疏导。
“你们虽然不是亲生母女,毕竟在一起生活了很多年,为了今后亲情的维系,希望你们能够放下眼前利益之争,互谅互让……”
心理咨询师耐心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沟通,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推心置腹,换位思考,积极促成双方达成共识。最终,在法官和心理咨询师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解开了心结,情绪缓和,达成了和解协议,由刘某继承房屋的所有权,养女小丽继承王某银行所有存款。
据了解,今年以来,枣阳法院充分利用心理疏导机制,将法、理、情融为一体,积极开展矛盾化解工作,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情。截至目前,已开展心理疏导近100人次,化解纠纷50余人次,有效促进了矛盾实质化解和社会和谐稳定。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