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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动态】交通肇事不赔偿 拒执震慑促履行

发布时间:2024-03-20 10:25 来源:枣阳市人民法院 阅读: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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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枣阳法院在执行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时,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杜某以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面对法律的威慑力,被执行人杜某幡然悔悟,最终履行了5万余元执行款,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周某诉杜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法院判决杜某赔偿周某损失50064.60元。

该判决生效后,杜某一直未履行给付义务。不久,周某因病死亡,其子刘某于2018326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经过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未查询到被执行人杜某名下的银行存款、证券、车辆等财产。

于是,执行法官决定当面释法促执行,不想,杜某已外嫁到四川省。后经多次电话联系,杜某称在外地超市打工,对判决不服,不同意赔偿。

20227月,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打来电话,称发现杜某回到了枣阳。于是,执行法官迅速办理好拘留手续,结果因杜某离开枣阳,拘留措施未能实施。 

面对被执行人置若罔闻、拒不配合法院执行,执行法官并没有停下执行的脚步。在随后的查控工作中,执行法官发现,杜某自20183月至20231月期间,其微信累计进账高达120余万元。

取得相关证据后,法院遂依法将被执行人杜某涉嫌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移送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侦查

听到自己的行为构成犯罪还要坐牢,杜某终于慌了。警察同志,我知道错了,请你们联系我的家人和法官,我愿意履行义务。

今年3月,杜某被警方抓获后,通过释法明理,及时将5万余元赔偿款给付完毕 

隐匿资金、转移资产、销声匿迹、抗拒执行……这些拒执行为屡见不鲜,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挑战了法律权威和诚信底线。枣阳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加大拒执犯罪打击力度,运用好拒执罪这把利剑,严惩拒执失信被执行人,提升案件实际执结率,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律小知识

什么是拒执罪?拒执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