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件双方当事人矛盾尖锐、处置不当可能产生信访隐患甚至酿成恶性事件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在枣阳法院执行法官的努力下,顺利达成执行和解。 枣阳市七方镇某村民委员会与樊某旺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经过法院审理后认为,樊某旺在与某村委会的承包合同到期后,没有重新签订承包合同,系无权占有泵站及泵站附属物,依法应予返还,遂判决樊某旺在合理期限内将泵站及泵站设施清单中所列的明细物和台渠开荒地、四口堰及泵站西一趟渔池返还给村委会。 判决生效后,樊某旺拒不履行义务,村委会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该案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并多次做樊某旺的思想工作,但被执行人仍然未主动履行义务,还态度强硬,扬言若法院强制腾退返,就“鱼死网破”,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为了妥善执行本案,执行干警黄一多次上门做工作,释明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消除被执行人心中的疑虑。后在市委政法委的积极协调下,执行干警再一次组织村委会和樊某旺进行面对面协商,表明法院依法执结本案的态度,并对双方晓以利害,最终成功促成双方签订和解协议,樊某旺于2022年12月1日前将土地约50亩、泵站返还给村委会,于2023年2月28日前将渔塘约100亩移交给村委会。
至此,一件矛盾尖锐且带有历史遗留问题的强制返还案件得以圆满解决。下一步,枣阳法院将继续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妥善把握执行时机、注意执行策略、讲究执行方法,加大执行和解力度,努力实现执行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切实为枣阳社会平安稳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