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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落实“十六条意见” 助推枣阳经济跨越发展

发布时间:2015-09-25 08:00 来源: 阅读:3342

         枣阳法院历来重视服务企业工作,特别是省委政法委、襄阳市委政法委下发“十六条意见”以来,该院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制定落实措施,推出服务举措,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力服务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收到较好的成效。今年以来,该院共走访重点企业242家,协调解决问题118项,审结涉企纠纷2581起,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9.7亿元,涉企案件服判息诉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以公正高效的司法为辖区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是调整思路,强调一个“准”字

        枣阳法院有效发挥司法能动性,明确提出“保稳促调”的工作思路和“主动靠前服务”的工作理念,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掌握企业的司法需求及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先后出台了《关于优化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和《服务企业十项承诺》,确保审判工作始终坚持服务大局这一正确方向,最大限度地发挥法院在为企业排忧解难,维护职工权益,促进地方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方面的能动作用。今年以来,院领导带领部门负责人经常深入分包重点企业和在建项目深入调研,协调办理各类涉法事项,在汉城、百盟等项目建设过程中,院领导带领工作人员进驻项目指挥部,现场解决涉法问题,指导并帮助企业化解纠纷,确保了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二是抢占先机,扣住一个“快”字

        枣阳法院专门成立一把手挂帅的涉企案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遇有重点企业发生重大法律诉讼,立即向党委政府报告,积极争取党委牵头下的统一协调处理。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实行专人及时接诉、专人及时审查、及时立案的“一站式”立案程序,对企业申请采取诉前财产保全且符合条件、手续完备的,当日受理,当日采取保全措施,及时有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全院处理涉企纠纷案件期限平均缩短7天,有效减轻企业维权成本。

        枣阳市汇金国际800多业主因售房纠纷围堵市委、市政府,针对此起群体性纠纷,该院及时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深入企业和业主家中调解,仅用两天半时间全面化解了纠纷。今年5月份,枣阳市金海米业公司法定代表人逃匿,企业面临倒闭,拖欠银行贷款、农户稻谷款等债务达200余万元,该院迅速成立专案领导小组,派遣精干力量,积极引导利益相关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有效防止了因企业闭停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是因案制宜,讲究一个“活”字

        枣阳法院打破对陷入借贷、合同债务等纠纷的企业穷追猛打的传统处理方法,坚持区别对待、因案处置,最大限度地帮助企业度过经济难关。对已经歇业、停业或者有明显转移、隐匿财产、逃避债务可能的企业,依法采取保全措施,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快评估、拍卖等财产变现进度,尽可能采取“同业转让”与“整体拍卖”的方式,提高企业财产的持续利用价值,降低因企业倒闭而对地方经济发展造成的冲击。对暂时出现资金周转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慎重采取资金冻结、固定资产查封等静态查封手段,强化协调力度,灵活运用信用担保、入股等手段,大胆实施“放水养鱼”的挽救策略,积极促进企业的复苏,维护企业的再发展能力。该院在处理正新房地产公司股权纠纷案中,针对企业负债千万但尚有生产经营可能的实际,积极组织负债企业与债权人的协商沟通,促成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和债转股协议,为负债企业发展减轻障碍,创造有利条件。

         四是统筹兼顾,突出一个“稳”字

        为避免企业因倒闭引发的群体性欠薪纠纷,枣阳法院密切关注该市企业运行的基本情况,将在其他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发现企业有债务履行困难、资不抵债、变卖转移财产等迹象且影响企业付薪能力的,采取个案随时沟通的方式向党委政府汇报情况,做到早发现、早准备、早处理。在接到突发性欠薪事件的信息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掌握企业财产状况和债权债务情况,依法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安抚讨薪员工情绪,引导其参与调解协商。对涉及人数众多、矛盾尖锐的欠薪纠纷,在实施诉讼费缓免交的同时,坚持多方联动综合治理的原则,制定欠薪案件应急处置预案,在全力执行的前提下防止酿成突发群体性事件,有效消除社会稳定的隐患。今年以来,该院共审理执结群体性的劳动报酬案件和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劳资纠纷53起,为400多名职工追索劳动工资近30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