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上午,枣阳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孙延峰带领执行干警、司法警察来到御景豪庭小区,对被执行人彭某某、张某某的房屋进行强制腾退。
该案被执行人彭某某、张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还申请执行人魏某购房款的本金和利息20余万元。在案件执行过程中,该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彭某某、张某某位于御景豪庭小区的房屋进行了查封、评估、拍卖,变现财产还款给申请执行人。但被执行人彭某某、张某某在拍卖成交后,一直被他人居住拒不搬迁腾退房屋给买受人。
为及早兑现申请执行人和买受人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在被执行人彭某某、张某某的房屋处张贴公告,责令其在7日内自行清空房屋并迁出该房屋。到期后仍不履行的,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公告期满后,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7月23日,枣阳法院遂依法进行强制搬迁腾房。
为确保此次执行工作顺利完成,枣阳法院执行局经过多次研究,制定了详细的行动预案。执行现场,开锁公司、搬家公司已就位,执行干警指挥开锁公司工作人员对房屋进行强制开锁、录像和对室内财产进行清点。虽然天气炎热,执行干警脸上、身上都已被汗水浸透,即便如此,执行干警仍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执行现场井然有序……直到中午12时30分,强制搬迁活动终于圆满完成。
孙局长介绍,下一步,该院将全力开展范围更广、力度更大、气势更猛的集中执行活动,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打击“老赖”的嚣张气焰,为枣阳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