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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书全院读】强世功:《法律的现代性剧场》

发布时间:2023-03-23 18:35 来源:枣阳市人民法院 阅读:516


编者按

“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读书,能够催人奋进,能够涵养文化,能够拓展思维。为推动创建学习型机关,打造“书香”法院,枣阳法院在微信公众号开设“荐书全院读”专栏。在这里,青年干警每月定期向全院推荐一本好书,搭建干警读书学习交流平台,营造书香四溢法院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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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书全院读】第九期 

 推荐人:

综合审判庭法官助理  黎元韬

 推荐书籍:

《法律的现代性剧场》

作者:强世功




书籍简介

     本书由两部分组成,书的主体是强世功老师对论战的叙述。书的附录是澳门大学法学院翟小波老师翻译的哈特的著名论文《实证主义和法律与道德的分离》。


推荐理由

       在18世纪的时候,流行的观念是法律等同于道德。这是因为当时很多国家法律不完善,法学家积极立法,他们所凭借的正当性,是他们的道德准则。到了19世纪,诸法基本完备,解释法律的工作比立新法更重要了,此时主要的争论是法律到底服不服从道德,法理学是不是伦理学的附庸?

      19世纪后半叶英国法学家奥斯丁写了一本《法理学的范围》,从此以后大多数学者都认为法律是法律,道德是道德。原本那种认为法律之上存在一个谁也说不清楚的道德之神的观点被赶走了,法律自己就是神。这个事情在法哲学上叫“法律与道德的分离”:人们不能仅仅因为一个规则违背了道德标准就否认它是法律规则,也不应该因为一个规则在道德上令人向往,就认为它是一个法律规则。

        众所周知,“法律是什么”和“法律应该是什么”是两回事。但二战后对德国纳粹的纽伦堡审判给这种观点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当时有个“告密者悖论”的案子:一个偷情的德国女人想要自己在纳粹部队服役的丈夫死,于是将丈夫抱怨希特勒的话告发到了盖世太保那里,没想到丈夫没有被处死还被送回了前线,战后就要审判这个女人。这个女人的辩解是:我告发我丈夫,只是遵循当时纳粹德国的法律,它可能是不对的法律,但是我怎么知道呢?我怎么敢不遵守呢?

         一堆战犯采用这个女人的逻辑:我是做错了,但是我只是遵循错误的法律,错的是法律,我也是受害者。如果还按照原来法律与道德分离的观点事情就会很难办,判不了这个谋杀亲夫的女人和纳粹战犯了。所以纽伦堡法庭决定宣布“恶法非法”,即有一个崇高的道德准则决定了纳粹德国的法律不是法律,然后由此宣判女人有罪。

         哈特吵了十年。富勒原则上认同纽伦堡的做法,哈特则反对。哈特的理由:“恶法非法”破坏了法律的另一个基本原则,即法不溯及既往。如果给了一群人在多年后根据道德宣布多年前某个法律不是法律的权利,那所有人都不会再有安全感了。而且纽伦堡法庭的判决还可以推理出另一个点,只要有人觉得一部法律是恶法,他就可以宣称根据自己的道德准则而不去遵守,而每个人的道德准则都是不同的。纽伦堡开的口子,未来弊大于利。而且,社会基本共识的稳定和所有人的安全感,这算不算一种道德价值?哈特当年的名句是这样写的“不要以恶的德性来对抗恶的法律,而是以一个好公民的美德支撑我们如何面对一个不义的法律,甚至如何面对一个腐败的城邦。这正是苏格拉底尊重城邦法律赴死的伦理意涵,是耶稣成全律法而不破坏的伦理意涵。”

         对哈特和富勒的十年辩论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去读一读本书,很短,文字也好读。书的附录是澳门大学法学院翟小波老师翻译的哈特的著名论文《实证主义和法律与道德的分离》,是公认最好的英文译著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