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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法院利用网络快速调结一不当得利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7-06-05 11:09 来源:枣阳市人民法院 阅读:1288

原告居住湖北枣阳,被告远在河南安阳,这样的经济纠纷案,因一方路远不便出庭怎么审? 328日上午,枣阳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利用网络聊天工具成功调处了这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有效提高了诉讼效率,降低了诉讼成本,促进了案结事了。

    今年2月27日,枣阳个体户邬某某购买河南王某某的小麦66.86吨,单价2460/吨,应付麦款16.4万余元。当日,邬某某通过网银向王某某转款中,因操作失误,误将小麦款转入曾给其拉运过货物的河南安阳司机秦某某账户。事后,邬某某及时联系秦某某,说明情况,让其返还该款。但秦某某以在外地出差不方便为由,一直推托不返还。邬某某多次催要无果,于314日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返还16.4万余元。法院立案后,为便于将来案结后顺利执行,依法裁定将该笔款冻结。

    本案事实清楚,但被告远在600公里外的河南省安阳市,到庭参加庭审不便。为了解决这一实际难题,承办法官张家政立即和秦某某电话沟通,提出利用QQ聊天工具远程进行调解他与原告的纠纷。秦某某虽然同意,可又担心上当受骗,于是,承办法官遂将法官证等证件以及该案有关诉讼文书,一并传到被告QQ邮箱,消除对方疑虑。

    3月28日上午,一次仅有原告到场、被告视频在线的庭审,在枣阳法官的主持调解下,不到一个小时,双方就该款返还问题达成协议,承办法官立即将调解协议传至被告QQ邮箱,被告下载打印签字确认后,又将调解协议当即传回法院。至此,这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