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党政领导干部对“三个规定”的认识,引导党政领导干部带头落实“三个规定”,在全社会营造践行“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按照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统一安排,6月10日下午,枣阳法院组织开展的“三个规定”宣讲活动在市纪委会议室召开,枣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明作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题宣讲。宣讲会由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高波主持,市纪委监委、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及市法院全体班子成员参加。
宣讲中,杨明院长围绕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重要意义、政策界限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讲解,并结合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进一步阐述了违反“三个规定”对司法公信力、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工作人员造成的重大影响,呼吁广大党政领导干部认清红线、坚守底线,带头执行“三个规定”,全力支持司法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在全社会树立依法依规办事、保障公平正义、纯洁司法环境的鲜明导向,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会议强调,一是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深入学习“三个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理解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执行 “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层层传导压力,认真组织分管领域开展“三个规定”专题学习,落实好“三个规定”宣讲和公开承诺,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制度规定理解到位,确保“三个规定”宣讲和公开承诺全覆盖。
二是要以高度的法治自觉,带头遵守“三个规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坚持把不干预执法司法活动作为纪律底线和法律红线,主动签订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自觉执行“三个规定”,坚决做到不干预司法活动、不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以身作则,切实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以“关键少数”的率先垂范带动绝大多数的自觉履行,以实际行动支持政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
三是要以高度的行动自觉,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市纪委监委对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依纪依法坚决予以处理,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为枣阳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会后,参会领导干部现场签订了《党员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