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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漏洞酿纠纷 法官调解化纠结

发布时间:2017-06-05 11:06 来源:枣阳市人民法院 阅读:1100

7年前的口头协议惹来一场纠纷,原告说对方货款未结清,被告说根本不欠款,围绕货款是否真实存在,双方各执一词。317日,在枣阳法院新市法庭的多方努力、情理结合、耐心调解下,使得剑拔弩张的矛盾双方握手言和。

    20107月,张某与林某口头约定了建筑模板买卖合同,由张某向林某提供建筑模板,林某按市场价支付货款。2011年底,双方终止了生意往来,但林某尚有部分货款未支付完毕。张某多次向林某索要货款无果后,于20161121日提起诉讼,要求林某支付货款91400元及迟延利息。

    新市法庭在审理中,张某仅向法庭提供了两份收货清单及自己记录的记账凭证,而林某质证时辩称货款已全部结清,记账凭证仅是张某自己所记录,双方并未对往来货款进行结算,同时提交了银行打款凭证及现金支付凭证,以此证明所欠货款已经全部结清。

    考虑到此案时间跨度长,当事人对日常账目管理较为混乱,加之当时经手的收货人及送货人员目前均下落不明,取证较为困难,仅凭现有证据下判,很难实现案结事了。为此,承办法官先后数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调解,均因双方各执一词,未能达成调解协议。

    尽管如此,承办法官并未放弃,积极寻找突破口,继续通过电话不断给林某做思想工作,林某终于被法官这种执着的精神所打动。今年3月初,林某在电话中承认欠张某7万余元货款,未付原因是张某提供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其外销时被扣留货款,如果张某愿意承担部分损失,剩余货款可以协商。看到案子有了转机,承办法官趁热打铁,又数次前往张某家中做说法明理工作,张某表示愿意接受调解意见。后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都各退一步当庭达成协议,林某在317日将货款5万元一次性全部履行完毕。

  “近几年,不少借款、出租房屋等纠纷由口头协议引起。”办案法官提醒,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各类交易过程中,请务必签订书面协议,办理相应手续,千万别空口无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