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枚国徽
一条横幅
记录着“行走的公平正义”
巡回法庭
送出去的是便民服务
提升的是司法温度
考虑到被告人腿部摔伤、行动不便,近日,枣阳市人民法院吴店法庭将庭审“搬”进村委会,通过“零距离”“接地气”的庭审,把一缕缕司法关爱、司法温暖注入群众心间,赢得了辖区群众的普遍赞誉。基本案情
2007年,肖某(女)与徐某(男)结婚,婚后育有一女,三人共同居住在位于市区的某公租房内,2021年,双方因感情破裂,经法院调解离婚。离婚后,肖某为方便女儿居住上学,又续租了该公租房,但徐某不愿意搬离,仍继续居住在该公租房内。
2023年4月20日,肖某将徐某诉至枣阳法院,请求判令徐某支付2021年及2022年的房屋租赁费3454元,并要求徐某搬离该公租房,腾退个人物品。法庭调解
开庭现场
吴店法庭审理该案后,该庭庭长、本案承办法官辛宏伟第一时间与徐某取得联系,在与徐某的沟通交流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前不久45岁的徐某因腿部摔伤,已回吴店老家进行休养,由于行动不便,故无法到法庭参加庭审。承办法官在了解到徐某的基本情况后,与其进行多次沟通,将开庭地点定在了徐某附近的圣庙村委会。
开庭当天,按照庭审程序,承办法官释明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认真听取了当事人的诉讼主张和辩论意见,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庭审中,承办法官在查明案件事实后,针对双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释法明理,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由于双方意见不一,无法达成共识,法庭决定择日宣判。
“本案中被告腿部摔伤、行动不便,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将法庭“搬到”村委会,既解决了被告出庭难题,也体现了法庭的人文关怀,让被告感受到庄严的法律也有温暖的一面。”辛宏伟表示,下一步,吴店法庭将持续加大司法便民利民工作力度,用“法官多跑路”换“群众少跑腿”,打通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