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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坚守 - 记枣阳市法院平林法庭审判员胡开德

发布时间:2017-07-11 10:52 来源:枣阳市人民法院 阅读:2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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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枣阳市平林法庭的辖区内,只要一提起平林法庭的胡法官,当地群众无不夸口称赞。因为他办理案件,送礼不要,请客不到,而且案子结的快,办得公正,调解率高。这位默默奉献在基层的普通法官,名叫胡开德。

       老胡今年57岁。199310月,他从部队退伍安置到枣阳法院工作以来,扎根农村,一直默默奋斗在基层人民法庭。他没有豪言壮语,更多的则是一页页的民事案件和永远没有句号的苦口婆心,24年来,他妥善调处了1000余件民事纠纷案件,调解撤诉率达90%以上,所结案件达到三无效果,即无信访、无投诉、无改判,用自己的春华秋实谱写了一曲曲司法为民之歌。

                 扎根基层 以庭为家

       平林镇位于枣阳市南45公里的丘陵山区。全镇版图面积为217平方公里,辖平林、高家冲等18个村,总人口3万余人。眨眼间,胡开德在平林法庭干了22年,法庭庭长先后换了三四任,审判员、书记员换了不少,但24年来,老胡一直都坚守在一线基层,还动员妻子与其一起住在法庭,将法庭作为自己的家 。有的当事人忘记了双休日,来到法庭后,他从没有以今天休息这样的话将当事人打发走,像正常的工作日一样,认真做好接待工作。

  不仅如此,他依然保持着军人特有的作风,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不管刮风下雨,老胡总是早早起床,把法庭办公室、院子打扫得干干净净。他常说:法庭就是我们的家,一定要时刻保持干净整洁,同时也要让每一位来办事的人感觉到这里也是他们的家,我们就是他们的亲人,这样就让他们觉得是在自己家里办事,能够放心安心的把事情交给我们处理,相信我们会给他们公正的解决。

  “法庭就是我的家。这里没有豪言,也没有壮举,只有24年无怨无悔的辛勤工作。他忠诚履职、淡泊名利,虽然只是一个平凡的法官,但凭着对法院事业的热爱,二十余年如一日的坚守在工作岗位上,把自己的青春和赤诚无私的献给了人民司法事业。他累得甘愿,苦得乐意。

     法庭的干警经常看到他午休的时候还在庭里阅看案卷、撰写裁判文书。每每看到默默无闻的老胡里工作着,法庭的干警都对他肃然起敬。

  自从法庭有了老胡,不管干警们是去哪里办案,不管走了多远,他们总是能放一百个心的在外处理事情,因为老胡就是他们最坚强的后盾。就如老胡对同事说的:你们尽管放心的去办事吧,家有我坐镇,家有我守着,绝对不会出问题的,在家我会把事情处理好的。每次需要外出办案,听到老胡的话,大家就像是吃了个定心丸一样。

春风化雨    息事宁人                  

        对于农村案件的调解工作,老胡有着自己的理解:对于农村中相对文化素质较低,法律意识淡薄的农民,他们之间的纠纷,我们不但要执行好法律,更要化解好他们之间的矛盾。官司打下来,既要让他们口服,也要让他们心服;既要让他们明白事理,也要让他们懂得法律;既要让他们认可法官,更要让他们信任法官,这是作为每一名法庭法官办好案件的基本宗旨。

        去年1月,他承办一起争夺抚养权纠纷案,家住钟祥市王家湾村的胡女士来到平林法庭,起诉前公婆唐某某、杨某某,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他了解到,胡女士与老人的儿子唐树银因感情不和,经钟祥法院调解离婚,孩子小鑫随父生活。后来,唐树银在广州打工遇交通事故身亡。胡女士称,公婆年逾六旬,由他们带5岁的小鑫,不利于孩子的成长。而公婆坚决不同意。

        立案后,双方因争议分歧较大,审理中,胡开德认真研究案情,在多次走访双方当事人之后,终于理清了双方争夺孩子抚养权背后的真相。原来,唐树银死后,其所在公司和保险公司的赔偿款达一百万元。为了这笔钱,演绎了这场变更抚养权大战

        案件未结之前,任何一方把赔偿款领走,势必会加深双方的积怨,形成新的纠纷。他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于去年3月赶到广州,在查清赔偿数额后,又说服协助单位将所有的赔偿款予以冻结。

         回到枣阳后,胡开德决定从维系亲情的角度出发去做调解工作,通过一遍一遍不厌其烦地给双方当事人讲法律、讲道理、讲人情,慢慢拉近双方的心理距离。59日,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胡女士同意将孩子的抚养权变更由公婆抚养;两位老人承诺胡女士可随时回来探望孩子,并自愿支付胡女士经济帮助款10万元;孩子小鑫的赔偿款提存公证处,由公证处代为监管,待其年满十八周岁后自行支配使用。      

        “家庭内部纠纷的调解结案,最主要的是修复了亲情,唤醒了良知。老胡介绍说,官司结束后,胡女士经常来平林看望孩子,和老人的关系进一步缓和。考虑孩子要上学,自己年龄也大了,老人同意了儿媳妇的提议,带着孙子搬到了钟祥儿媳家居住,现在他们好如当初了。

调解优先   服务百姓

       群众之间矛盾纠纷,最好的解决方法是调解疏导。在多年的农村基层法官工作中,胡开德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为他深入群众、开展调解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无论是标的大小的经济纠纷,还是矛盾激化的各种民事案件,他都坚持用调解方式化解。

        今年1月,村民史某某来法庭提出与妻子张某离婚,26岁的张某收到起诉书后,十分气恼的称:自己一个大姑娘变成了小媳妇,没有10万元的补偿,门都没有。并扬言要点燃煤气罐,炸掉居住的房屋。接案后,胡开德了解到,小两口没有共同财产,再一个张某的脾气比较暴躁,敢说敢做。审理中,为了缓和矛盾,老胡多次找到女方做思想工作,给她讲理、讲法、讲情。而张某则油盐不进,始终是一句话,离婚不给10万元,就点燃煤气罐。不仅如此,她也不相信律师的善言和劳动付出,并终止了与律师的代理关系,追要回代理费。调解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眼见春节临近,为了让双方过一个祥和的春节,老胡又从社会、家庭、生活等几个方面考虑,循序渐进地耐心做张某的工作。后经过多次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史某某支付张某经济帮助款3万元。就这样,一起矛盾随时激化的离婚纠纷案件终于和平解决了,取得良好效果。

        通过不断的工作实践,老胡总结提炼出三心四法的调解思路,即三心就是对当事人要有公心、热心、爱心,六法就是亲情感化法、缓和矛盾法、疏导和解法、法治教育法),大大提升了办案效率,案件调解成功率逐年上升。院领导对此给予高度评价,并倡导在全院推广运用。

 甘于清贫   廉洁为民

        老胡常说:老百姓不服气你有多能干,他们服气的是你的公正。24年的审判生涯中,他遇到各种腐蚀和拉拢从不为之心动,一一拒绝。但面对贫弱群体的当事人,他却充满爱心,处处把当事人的利益放在首位,尽最大努力追求社会和谐,尽到一名法官应尽的职责,做到了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

工作中,他经常告诫自己:法庭是最讲理、最讲公道的地方,老百姓打官司,图的是一个,求的是一个,如果不能让胜诉者赢得堂堂正正,败诉者输得明明白白,我们做法官就是失职!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去年5月,审理王某的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他依法公正办案,深得当事人的信任,案件办结后,王某提着烟酒非要感谢他,却被他婉言谢绝。

        “基层法官工作虽然很累,但却是一个为社会创造和谐的神圣岗位。只有公平、公正地维护法律尊严,以换位思考替当事人着想,群众就会满意。调解的每一起纠纷,审判的每一个案子,就是实实在在的民生。这是胡开德对法官职业的体会。这样的体会,见证了他为民的忠诚,书写着他为民的情怀。      

        编后语: 基层法官,面向群众,事无巨细。很多时候,他们不仅仅是秉承公正的人民法官,还是群众值得信赖的贴心人。枣阳正是有一群像胡开德这样,公心无畏,一心为民的基层法官,才让百姓的生活更加和谐,社会的基石更加稳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