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发展的基础是土地,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是涉土地流转类案件中占比较大的一类民事诉讼案件。公正、高效地处理好该类案件对于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促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从咱们递交起诉状到今天拿到法院的调解书,也就才1天的时间,真没想到法院的办事效率这么高……”
“一直不给租赁费,我还以为拿不到钱了,这下心里总算是有着落了……”
近日,枣阳法院太平法庭成功调解18起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纠纷,该批纠纷从起诉至化解仅用时1天,及时有效地维护了农户合法权益,获得了当事人的纷纷点赞。
欠付土地租金
引发系列诉讼
2020年5月,太平镇肖毛村的18户村民和鹿头镇小王庄村的张某协商,将该18户村民所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土地租赁给张某,每亩租金为600元,付款方式一年一付,均在当年的6月1日前付清当年租金,并签订了书面土地租赁合同。
合同签订后,双方依约履行。但自2022年6月1日开始至2024年6月1日,张某连续两年未能在约定时间向村民支付租金,经多次催要无果后,18户村民遂于2024年9月30日将张某诉至枣阳法院,要求被告张某立即付清租金;并按租金的两倍支付违约金。
法官认真梳理
深入了解缘由
农民利益无小事。该系列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刘涛仔细查阅案卷,鉴于18起案件的被告均相同,遂决定将18起案件一并处理。
考虑到该案涉及农户众多,关系到多个家庭生计,不尽快解决纠纷会增加当事人的诉累,且张某此前能够按时支付土地租赁金,应当不是恶意拖欠租赁金,双方仍有可调解的余地,承办法官遂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
“我们没有其他收入,指望着靠土地吃饭,你一拖就是两年不给租金,我们的日子怎么过?”
“不是我故意拖欠租金不给,前两年疫情的时候,做生意亏了不少钱,加上别人欠我的钱一直也没还,实在是没有多余的钱了,我们能不能商量一下,暂时缓缓,宽限一下时间,我一定按时还上租金......”
高效调解纠纷
保障农民权益
了解到具体情况后,承办法官耐心地与双方进行沟通,向被告释明如果该案判决之后进入执行程序的话,会为其带来一系列不利影响和后果,若一直执行不到,还可能对其采取限高等措施,影响其日常生活。
同时,也向18户村民分析张某目前的状况,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并结合实际提出调解方案,村民也同意合理让步,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并当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张某在2024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18位原告的土地租赁费,并对如未及时履约的后果进行了约定。
土地是农民生活的基本保障,土地纠纷案件看似小矛盾,实则是涉及农民最关心的利益点。下一步,枣阳法院太平法庭将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将“如我在诉”理念融入日常审判执行工作,坚持用法情理相结合的方式,寻找把握涉农纠纷最佳调解点,切实解决广大农民的“急难愁盼”问题,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助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