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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鄂0683民初4311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李雪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2-04-02 15:24 来源:枣阳市人民法院 阅读:1327

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李雪双:

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被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683民初43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