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言 —
“感谢法院、感谢法官,真没想到我们企业货款,这么快就顺利拿到了!”近日,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枣阳法院涉企案件专业法庭审慎保全、巧妙调解,在确保被保全企业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及时维护了原告企业的合法权益。
拖欠货款久未付
申请保全护权益
枣阳某材料公司(原告)系防腐材料、涂料的生产企业,广东某五金加工公司(被告)系金属制品加工企业,双方之间于2022月9月26日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约定原告定期向被告供应电泳漆等材料。2022年12月份,经双方对账结算后发现,被告尚拖欠原告货款30余万元,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一直拖欠未付。无奈之下,枣阳某材料公司遂将广东某五金加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李某某诉至枣阳法院,并同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慎用保全促和解
主动履行效率高
因原被告双方均为企业,案件受理后,涉企法庭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在详尽摸排调查涉案双方企业经营状况基础之上,对该涉企案件进行了经济影响评估。为保障原告企业合法权益,及时帮原告企业追回欠款,涉企法庭迅速行动,对原告申请诉讼保全的材料进行了审查,准确估算和确定被保全财产的价值,并在尽量不影响被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对其部分账户采取保全措施。当晚,被告李某某发现银行账户被冻结后,主动联系了承办法官,并表示愿意先履行8万元欠款,希望法院尽快解除保全措施,为公司账户解封。
耐心调解化纠纷
解除保全促运转
考虑到该案涉营商环境,原被告矛盾冲突不大,被告也有积极履行欠款的意向,承办法官趁热打铁,联系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力求进一步明确还款金额和期限。一方面告知被告逾期还款的法律后果,引导被告树立诚信意识,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另一方面,告知原告,被告有主动调解的意愿,并愿意先履行部分欠款,且目前被告履行能力有限,双方可酌情对还款方式和期限进行调整。经过释法明理,双方约定被告于2023年6月21日向原告支付8万元,剩余欠款于9月30日前支付完毕,随后双方于线上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后被告依约于协议生效的当天履行了支付货款8万元的义务,原告在被告履行义务后也及时向法院提交了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根据原告的请求法院做出了解除保全裁定,该案得以顺利化解。
该案从立案、保全、调解到解除用时不到20天,做到了环环相扣、快速高效,实现了以保促调、以调提质的司法目的。下一步,枣阳法院将继续秉承“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慎保全、巧调解,努力以最小的诉讼成本实现最大的诉讼效果,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