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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枣阳法院接受主要债权人推荐指定管理人

发布时间:2023-08-31 18:56 来源:枣阳市人民法院 阅读:1001

       (8.31)【优化营商环境】首例!枣阳法院接受主要债权人推荐指定管理人.jpg

       枣阳市人民法院在审理湖北啸创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啸创公司)破产预重整案件中,根据主要债权人推荐,指定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为啸创公司清算组成员,同时指定清算组为啸创公司临时管理人。这是枣阳市人民法院接受主要债权人推荐指定管理人的首例破产案件。

      啸创公司位于湖北省枣阳市,是一家以从事汽车制造业为主的企业。近年来,该企业陷入资金链困局,缺乏流动资金,财产不能变现,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且部分债权人已在法院对该公司申请了强制执行。面对巨额债务压力,2022年12月1日,该公司向枣阳法院提出企业预重整申请。

      为稳妥有序推进该预重整案,枣阳法院成立了专门的办案团队,依托破产企业附院联动机制,多次召集开展案情集中研讨会,听取各方意见。同时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落实破产管理人选任机制改革要求,枣阳法院积极探索适用主要债权人推荐方式指定管理人。“债权人参与破产管理人的指定,是对债权人权益的更好保护,有利于促进破产制度功能发挥,有助于提升市场主体对破产程序的满意度。”枣阳法院相关负责人说。

      下一步,枣阳法院将进一步探索创新破产管理人选任机制,落实“降本增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各项要求,充分保障债权人对管理人指定工作的参与度,进一步提升破产审判的公正与效率,以更高质量破产审判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