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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新市法庭上门送赔偿款 当事人获赔笑开颜

发布时间:2022-08-05 14:54 来源:枣阳市人民法院 阅读:857

“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枣阳法院新市法庭积极响应号召,深入基层一线,深入群众身边,用心用情办实事,真抓实干解民忧,力求将每一起涉农案件办好,办出实效。

2021年春,李某在王某位于枣阳市鹿头镇龙窝村的0.77亩确权土地上种植了一季水稻。王某发现后要求李某停止耕种、返还土地并赔偿相应的损失。因双方分歧较大,该纠纷经村、镇调解无果后,王某遂诉至枣阳市人民法院请求解决。

在接到卷宗材料后,新市法庭负责人沈黎明认真分析案情,考虑到这是一起邻里因多年前换地而引起的土地纠纷,标的额不大,若处理不当,极易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升级,影响邻里和谐。沈法官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并进行了耐心的调解。“老王,人荒地一时,地荒人一年啊,这么好的地这么荒着也不是个事。”“老李,错种了别家的地,多少也得给些补偿。”最终,在沈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


7月14日上午,李某主动将1050元赔偿款交到了法庭。考虑到王某年龄大,现又正值酷暑炎夏,新市法庭当即决定送款上门。当天下午,法官便将赔偿款送到了王手中。“今天,沈法官帮我们调解了这个案件,让我顺利要回承包地、拿到赔偿款,我非常感谢,法院的工作真的非常公正、公平、高效。”王某拉着承办法官沈黎明的手感激地说道。

下一步,新市法庭将坚持“三个便于”的工作原则和“三个服务”的功能定位,用心用情办理好每一起涉“三农”案件,以群众满意度为试金石,推动“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走深走实、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