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法官,我要撤诉。朱某已经把钱还给我了,谢谢你们,让你们费心了。”原告李某某收到欠款后,给法官打来电话,感激地说道。
近日,枣阳法院立案庭成功化解了一件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经承办法官耐心沟通,被告在庭前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原告撤回起诉,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原来,朱某在2018年承接某工程项目期间,与李某某协商租用其卡特炮机。双方口头约定:按月支付租金,每月33000元。2019年7月20日,朱某与李某某结算时发现,朱某欠李某某卡特炮机租金74300元。
朱某给李某某出具欠据:今租用李某某卡特炮机,共欠其租金74300元(截止2019.7.20),朱某在欠条上签名。
此后李某某多次要求朱某偿还欠款,朱某均以种种理由推诿不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李某某于2024年8月14日将朱某诉至枣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朱某偿付租金74300元及利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对双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鉴于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法官认为调解结案更有利于妥善化解双方矛盾纠纷,于是在开庭前以电话调解方式多次与原、被告沟通。
“朱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之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你从原告那里租用其设备,就应该秉持诚实原则,按照约定把租金支付给原告。”承办法官深入浅出的向被告进行释法明理,阐明违约的弊端,希望其能与原告进行友好协商。
“法官,前几年我因为资金紧缺,一直没有多余的钱款偿还原告的租赁费,现在租赁费加上利息的金额过高,我无力承担这么多钱,希望您能和原告沟通下,将偿还的金额降低一些,我保证立马还钱。”朱某承认其拖欠李某某租金74300元的事实,但由于资金短缺无法偿还全部欠款。
后在承办法官释法明理、耐心沟通下,原告表示理解被告的难处,同意放弃逾期付款利息及相关费用,双方握手言和。9月3日,在收到被告支付的74300万元欠款后,原告撤回本案的起诉。双方当事人均对承办法官的工作耐心与责任心表示赞许。
该案通过“庭前调解+主动履行”的方式圆满解决,不仅帮助当事人化解了矛盾,实现“案结事了”,还有效地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下一步,枣阳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把“如我在诉”的理念融入司法审判的全过程,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司法公平公正与高效便民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