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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1-08 10:40 来源: 阅读:1034
近日,枣阳市人民法院作出宣判,认定该市太平镇高夏庄村村民邢某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法院查明,2011年12月,邢某通过中间人的相互介绍,将其妻陈某所生的一对双胞胎男孩以2.5万元的价格卖到贵州省;2013年1月,邢某通过中间人介绍,将其妻陈某所生的另一男孩以1万元的价格卖到河南省(本报曾进行过详细报道)。
法院认为,邢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3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依刑法的相关规定,判处邢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