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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11-27 11:17 来源: 阅读:5544
王洪莲:
本院受理隗珍诉你及陈久强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0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