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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枣阳“法”“律”面对面共同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发布时间:2023-03-29 13:15 来源:枣阳市人民法院 阅读:1237

      为健全完善法官与律师沟通联系和相互监督机制,更好开展法律援助工作,3月28日,市法院联合市司法局组织召开了法律援助暨律师监督工作座谈会,会议由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任海霞主持,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唐有山,市司法局律师工作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人,市法院刑庭、审管办全体员额法官以及全市部分律师代表参加座谈。

      会上,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律师作用加强审判权力制约监督确保司法公正的意见(试行)》文件精神,市法院通报了2022年度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市司法局参会同志和律师代表对近年来市法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不断完善一站式诉讼服务表示充分肯定,并从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提高庭审质量、健全律师值班制度等方面对法院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唐有山表示,司法局将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搭建法官与律师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监督的良性互动平台。同时,结合法律援助和律师监督工作,他提出四点意见: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筑牢法、律“共同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法律职业共同体意识。聚焦构建“平等相待、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关系,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二是强化互动协作,画出法、律“同心圆”。以人民为中心,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聚焦发力,进一步探索创新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的新领域。探索律师和法官同堂培训,组织开展专题讲座、业务研讨、学术交流、岗位练兵等活动,促进信息共享、互学交流。

       三是健全联动机制,找准法、律“公约数”。建立完善定期联席会商机制,定期沟通情况,及时交换意见,学习交流经验,解决困难问题。建立信息互通机制,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构建起“亲”不逾矩、“清”不远疏的良性互动关系。

       四是加强保障措施,服务法、律“大环境”。加强对律师各项执业权利的保障,为律师参与诉讼服务提供良好条件,法院和司法局要在切实履行法律援助职责同时,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交流,有效保障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实施。

      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任海霞向与会司法局领导、律师代表畅所欲言、谏言献策表达了诚挚谢意,对部分意见建议予以现场解答回复。她指出,健全完善法官与律师沟通联系机制、相互监督机制,有利于法院更好的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高为民司法、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并对构建职业共同体、实现良性互动提出四点意见: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措施,进一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注重统筹推动,强化与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对接,深入探索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规律、服务方式和保障机制等,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枣阳经验,为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实践做出应有贡献。

      二是凝聚共识、携手发展,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构建起“亲”不逾矩、“清”不远疏的良性互动关系,“亲”要体现在履职为民上,体现在权利保障上,体现在法治建设上,“清”要体现在职业定位上,体现在日常交往上,真正做到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互相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

      三是强化交流、互相监督,联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开展形式多样、规范的沟通交流,运用好律师列席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制度、沟通联系工作会等,做到既相互监督又紧密协作,发挥各自优势,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是多措并举、优化服务,依法保障律师正当权利。落实律师调查令,畅通律师反映问题、投诉举报渠道、充分保障律师在庭审中发表意见的权利;在裁判文书中准确反映律师的辩护意见和主要观点,保障律师权利实现;优化诉讼服务,严格落实律师“绿色通道”制度,保障律师高效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