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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法院聘任首批法治化营商环境监督员

发布时间:2021-08-25 10:34 来源:综合办 阅读:1232

为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构建完善市场主体外部监督机制,不断拓展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广度深度,8月24日上午,枣阳法院举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暨第一届法治化营商环境监督员聘任仪式。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唐铸主持,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明为监督员颁发聘书并讲话。


聘任仪式上,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文利宣读聘任决定,并详细介绍了枣阳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杨明院长向受聘的金武、张启国、杨开柱等12名监督员颁发了聘任证书。


此次受聘的12名监督员中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律师代表等,来自全市各行各业,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会上,监督员结合所见所闻,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当好监督员、做好营商环境问题投诉处理工作等方面进行发言,并表示将认真履行监督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杨明院长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司法是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希望各位监督员以对人民法院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开展的监督工作能“监”到点子上,“督”到关键处,从多方面监督和推动法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上取得新成绩。

一是当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侦查员”。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大胆履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市场主体的真实感受,准确把握困扰企业和群众的司法“难点、堵点、痛点”问题。 

二是当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联络员”。多提批评建议,少提赞许表扬。将发现的问题、找到的不足,全面、真实、客观地予以反馈,并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对每一个问题是否整改、整改进度和整改实效都一追到底、紧盯不放,避免监督流于形式,真正地将监督工作搞出实效。

三是当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宣传员”。积极宣传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的创新举措,积极向社会反映法院司法工作以及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最新进展,传递法院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强烈信号,提振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的信心和干劲。

会后,在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唐铸的引领介绍下,监督员们参观了法院数字化审委会、诉讼服务中心、审判庭等场所,对枣阳法院的基础设施、人员配备、办公流程进行了详细了解。


枣阳市人民法院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电话:

0710-6325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