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人民法院欢迎您!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站点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持续发力!枣阳法院深入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3-10-17 18:48 来源:枣阳市人民法院 阅读:484

     (10.17)持续发力!枣阳法院深入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活动1.png  

       为切实做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工作,提高《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知晓率,增强人民群众的反有组织犯罪意识和能力,10月12日-13日,枣阳市人民法院组织干警深入住宅小区、沿街店铺、乡镇集市、农贸市场等地,向群众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

      “有组织犯罪,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软暴力指的是......”活动中,干警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和《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相关法律知识。

(10.17)持续发力!枣阳法院深入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活动2.png

      同时,干警们结合近年来法院审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向群众讲解有组织犯罪、恶势力组织等法律概念,并结合村霸、宗族恶势力等典型案例向群众讲解黑恶势力的基本特征及常见作案手法,引导群众遵守法律法规,善于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同时对群众提出的有关法律问题进行释法答疑,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对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

      活动过程中,宣传干警们还就“扫黄打非”工作开展了宣传,干警们向来往的群众讲解了“什么是扫黄打非”“什么是违禁出版物”“如何识别盗版书”等内容和有关法律法规,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扫黄打非”,号召大家共同抵制各种低俗社会现象,清除“文化垃圾”,构建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

(10.17)持续发力!枣阳法院深入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活动3.png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二百余份,解答群众咨询70余人次。下一步,枣阳市人民法院将继续结合审判实际,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持续开展常态化、全方位普法宣传,推动《反有组织犯罪法》贯彻落实,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开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