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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庭好“枫”景|琚湾法庭:建房越界引纠纷 用心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4-08-21 08:53 来源:枣阳市人民法院 阅读:641

友好的邻里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近日,枣阳市人民法院琚湾法庭能动履职,成功化解一起因侵占宅基地而引发的邻里矛盾,让原本关系剑拔弩张的二人冰释前嫌,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王某毕与王某齐住在一个村组,也是多年的邻居。一天,王某毕在外务工回来,发现自家老宅基地被邻居王某齐私自占用建房。双方多次协商解决无果后,王某毕一纸诉状将王某齐母子告上了琚湾法庭,要求被告排除妨害,恢复原状。

案件受理后,琚湾法庭庭长、承办法官李有保分析认为,双方系邻居,纠纷看似不大,但如果处理不当,轻则影响邻里关系,重则可能会导致矛盾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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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在开庭前查看现场的基础上,承办法官向村干部了解情况,又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交流沟通,充分了解双方矛盾症结所在。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而你们两家不仅是邻里,又是同村同姓,理应有更和谐亲近的关系才对......”调解中,承办法官围绕矛盾焦点,从情、理、法角度耐心释法说理。经过反复沟通,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慢慢得到缓和。最终,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承办法官找到了双方利益的平衡点,提出了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同意这个方案。”“我们也同意。在承办法官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表示愿意各让一步,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王某齐以24000元的价格,购买王某毕的宅基地及宅基地上的房屋,王某毕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至此,一起邻里纠纷得到圆满解决。不相往来的邻居,又开始走动起来。

邻里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息息相关。依法妥善化解邻里关系纠纷,既可以增进邻里和谐,又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李有保说。  


下一步,琚湾法庭将坚持和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把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贯彻落实到法庭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努力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