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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良清、李宗献、齐厚平、尤西福诉张国平、屈卫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0-11-16 16:07 来源:枣阳市人民法院 阅读:3695

张国平、屈卫云:


        本院受理原告范良清、李宗献、齐厚平、尤西福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作出(2020)鄂0683民初1866号民事判决书、(2020)鄂0683民初1867号民事判决书、(2020)鄂0683民初1868号民事判决书、(2020)鄂0683民初1869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北城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生效。

         


二0二0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