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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故事 | 春风化雨解心结

发布时间:2026-05-12 10:22 来源:枣阳市人民法院 阅读:79

“真是太感谢法官了,没想到立案才十几天,欠款就有着落了,还当场拿到了大部分钱!”近日,在枣阳法院平林法庭调解室内,原告罗某某、常某某拿到欠款后,长舒一口气。


该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从立案到当场履行,仅用时17天,不仅妥善化解了原被告之间的工程款争议,更弥合了双方因欠款而生的嫌隙,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2025年2月,范某某夫妇打算自建一栋两间两层的自用套房,经协商,找来罗某某、常某某二人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建该房屋。


双方爽快敲定建房事宜,并签订《建房合同》,约定建房总工程价款为185600元,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同时对房屋的建造规格、面积以及施工期限作出相应约定。


合同签罢,罗某某、常某某立马组织人力物力进场施工。2025年7月,房屋顺利竣工并交付范某某夫妇入住。入住后,范某某夫妻先后支付工程款150000元,剩余款项迟迟没有结清。


加上施工期间新增4个悬挑工程,双方对增补费用、剩余尾款各执一词,原告多次上门催要欠款,双方争执不下。罗某某、常某某遂于2026年4月21日一纸诉状将范某某、王某某夫妇诉至枣阳法院,索要剩余建房工程款。


承办法官邱积强受理该案后,第一时间翻阅卷宗、梳理案情,认为双方之间矛盾并非不可调和,大部分工程款已支付,部分工程款拖欠必有原因。为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法官当即确定以“调解优先、全程疏导、双向沟通”的办理思路,同时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先听“心里话”,再解“心里结”。


调解之初,双方情绪都十分对立。“合同写得明明白白,房子我们按要求建好交付,还额外做了悬挑工程,算下来一共欠我们39040元,催了好多次一直不给,我们实在是没办法才打官司。”罗某某、常某某向法官说道。


面对原告的诉求,范某某夫妇也有自己的难处:“欠工程款我们认,也不是故意拖着不给,房子我们也入住了。但房屋确实存在不少质量问题,这些问题一直没人来整修。”说起房屋问题,范某某拿出拍好的现场照片一一展示。


抓住双方的核心症结,法官开始分头开展调解工作,双向疏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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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原告一方释明被告提出的质量瑕疵属实,合理扣减部分费用既符合情理,也能更快拿到钱款,可以避免漫长的诉讼和执行周期;并告知被告一方原告已完成主体施工并交付房屋,被告已实际入住使用,支付工程款是法定义务,长期拖欠也会激化矛盾,如果被列入失信名单,更是会影响个人征信,后续信贷、消费等都会受限。 


法官不紧不慢、情理兼顾,一点点消解双方的对立情绪,一点点缩小分歧差距。针对双方争议最大的增补费用、质量问题,法官现场逐项核算、居中提议,引导双方互相退让一步。


最终,在法官耐心调解下,双方态度逐渐缓和,并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范某某、王某某欠原告罗某某、常某某建房工程款32600元未付,于5月8日当天支付22600元,两个月之内向原告罗某某、常某某支付10000元。


协议签订后,范某某、王某某当场支付22600元,并承诺将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按期付清剩余款项。协议签订的那一刻,双方当事人脸上都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一场因拖欠工程款引发的合同纠纷,就这样在和风细雨的调解中画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