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人民法庭处在司法为民的最前沿,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近年来,枣阳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切实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上级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不断夯实基层基础,调整优化法庭布局,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努力开创人民法庭工作新局面。 自2022年8月31日起,我院微信公众号特开设《法庭风采》专栏,集中展示辖区12个人民法庭服务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的风采风貌和工作成效,敬请关注。本期,让我们一起走进枣阳市人民法院吴店法庭。
枣阳市人民法院吴店法庭,位于“千古帝乡 刘秀故里”之称的枣阳市吴店镇,域内拥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白水寺风景区,以及十多个景点。管辖69个自然村、4个社区,管辖面积约600平方公里,辖区人口17万余人。全庭现有干警5人,其中员额法官1人、法官助理1人,书记员2人,保安1人。2018年吴店法庭被省高院评为“示范人民法庭”,2021年被评为全省法庭“先进集体”。 今年以来,吴店法庭积极探索、深入推进人民法庭“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机制建设,实现了基层矛盾纠纷“一站式”解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攀升的效果,在切实发挥人民法庭便民利民作用,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 直接立案 彰显司法便民 推进完善人民法庭直接立案机制,是不断提升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水平,服务保障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的重要举措。2022年年初,在枣阳法院党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吴店法庭成为该院最先探索直接立案的试点法庭之一。 2022年7月22日,因民间借贷纠纷,家住吴店镇肖湾村的王某某在了解到吴店法庭可以直接立案后,便就近来到吴店法庭提起诉讼。吴店法庭对王某某提供的诉讼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在征求其本人意见不同意诉前调解后进行直接立案,同时在系统上打印了立案及诉讼费缴费通知单,王某某随即通过现场扫码的方式完成了诉讼费的缴纳。前后用时不到10分钟,王某某就成功在法庭立案窗口完成了全部立案手续。“现在法庭可以直接立案并当场缴费了,减少了我们路程奔波之苦,真是方便啊!”王某某拿着《受理案件通知书》高兴地说道。 目前,吴店法庭的诉讼服务窗口已正式开通立案诉讼服务,全面受理诉讼材料收转、起诉立案、扫码缴费等业务,不仅实现了与本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的互联互通,而且还安排有专人对前来立案的当事人进行立案指导、释法答疑,真正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切身感受到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 当场履行 实现案结事了 要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就要努力在“案结事了”上下功夫。王某诉舒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是吴店法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强化案件调解率和当庭履行率,努力实现案结事了的典型案例。 王某与舒某于2021年12月签订《房屋出租合同》一份,约定舒某将位于枣阳市吴店镇的一处房屋租赁给王某居住,合同期限为3年。但在今年的2月6日,舒某却以王某装修案涉出租屋未经过自己同意为由私自切断出租屋的水电,双方为此发生纠纷。2022年4月19日,王某以舒某违反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由,将舒某诉至法院,要求舒某赔偿损失。庭审当日,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情绪激动,争执不已。为一次性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按照“调解结案+当场兑现”的工作思路,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并积极寻找案件调解的突破口和双方利益的平衡点。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舒某当庭支付王某全部赔偿款2290元。至此,该起纠纷顺利化解,双方握手言和。 长期以来,吴店法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理念,对能够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尽可能促成当事人当庭履行,或在短时间内履行;对未能当庭履行的案件,也不“一调了之”,而是在履行期限即将届满时主动联系沟通,督促义务人按时履约。2022年1至8月,吴店法庭共审结案件248件,调解撤诉85件,调撤率35%,调解成功后自动履行率达94%。 审执一体 保障胜诉权益 为充分发挥审理法官熟悉案情的优势,切实解决执行工作中的查人找物难题,提升案件执行到位率,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自2022年7月起,枣阳法院将部分案件的执行权限下放至人民法庭。至此,案件“立审执”闭环式办理模式在吴店法庭正式“上线”。 张某诉李某离婚纠纷一案,在吴店法庭庭长辛宏伟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张某与李某离婚,孩子由张某抚养,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至小孩年满18周岁。后因李某拒不支付抚养费,张某遂于2022年7月29日,到吴店法庭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李某支付2022年2月到7月抚养费6000元。该执行案立案后,原审理法官辛宏伟亲自上门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告知李某如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将会面临限制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执行措施,同时由于在该案审理过程中,了解到李某和儿子感情基础不错,便以李某和儿子的父子感情为突破口,多次做李某的思想工作。最终于2022年8月8日,促成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李某于8月8日支付张某6000元抚养费,该案在10天内顺利执结。 目前,吴店法庭对本庭审理生效的法律文书,人民法庭执行更有利于促进当事人履行或和解的,原则上由承办法官负责直接执行;对一些重大疑难复杂的执行案件,则由本院机关执行局统筹执行。同时严格按照执行通知书前置制度的相关要求,在每一份具有执行内容的裁判文书主文中加入执行通知书条款。 下一步,吴店法庭将继续深入开展“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抓好人民法庭“立审执”工作运行,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解决”,不断提升辖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