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人民法院欢迎您!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站点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再审审查巧调解,审判执行双案结

发布时间:2026-02-04 17:11 来源:枣阳市人民法院 阅读:137

“感谢法官的耐心调解,帮我们解决了欠款难题”。近日,枣阳法院立案庭在审查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的再审申请时,通过“听证+调解”组合拳,成功促成申诉复查案件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完毕。申请人主动撤回再审申请,相关执行案件也顺利结案,实现了一次调解、审执双结案的良好效果。

 

2024年5月至10月间,袁某多次向尤某采购肉类食品,却始终未支付货款。2025年10月3日,尤某通过微信向袁某发送对账信息:“6350+1600=8010元”,并留言:“忙完了给我转下账”。

 

此后,尤某多次催讨,袁某仅回复“我也在要钱,别着急”。之后,便推诿未付。无奈之下,尤某遂向枣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袁某支付货款。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买卖合同关系成立,袁某未支付货款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判决被告袁某在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向原告尤某支付货款8010元。

 

判决生效后,尤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袁某因不服判决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一时间,案件陷入“执行僵局”与“再审争议”的双重困境。

 

再审审查阶段,承办法官并未局限于书面审理,而是组织双方举行听证,全面梳理案情,明确双方争议的焦点。考虑到本案标的额不大,再审只会延长诉讼周期,加剧双方对立,法官决定以调解为突破口,争取实质性化解矛盾。

 

调解初期,双方情绪对立、各执一词。袁某认为“仅凭微信上的一句回复就认定其欠尤某欠款是不妥的”,尤某则坚持“每笔欠款都有单据为证”。法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待二人情绪稍缓后,采取“背对背沟通、面对面座谈”的方式,一方面严肃阐明法律规定与判决依据,另一方面从情理出发,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缩小分歧。

 

经多轮疏导,双方当事人逐渐回归理性。最终,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尤某自愿放弃部分款项,袁某同意一次性支付5160元货款并当场履行完毕。

 

基于调解协议已实质解决了争议,申请人向法院提交了撤回再审申请的书面请求。合议庭经审查,依法裁定准许其撤回再审申请。至此,审与执行两案一并彻底化解。

 

“该案的成功化解,是枣阳法院践行‘如我在诉’理念、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枣阳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将调解贯穿诉讼全过程,着力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