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丰富学生法律知识,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引导学生树立正确法治观念,5月29日,在“六一”儿童节即将到来之际,枣阳市人民法院联合枣阳市人民检察院、枣阳市教育局及枣阳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走进枣阳市第二实验小学开展“法治护航,伴你成长”普法知识竞赛活动
“老师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妈妈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在两名小主持人热情洋溢的开场白中,比赛正式开始。
本次比赛将参赛24名学生共分为八个小组,每组三人,比赛内容分必答题、抢答题及加赛题。赛场上,选手们都满脸期待,蓄势待发。
“当我们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我们应该...大家注意,这是一道多选题哦”伴随着主持人的提示,台下120名小观众也跃跃欲试“选B(善用法律武器)C(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这道题台上的八个小组都答对了,再接再厉!”在主持人的鼓励声中,同学们的热情更加饱满,讨论也更加热火朝天。
“对于校园欺凌行为,给对方造成了身心伤害的,那么欺凌一方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即你的父母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而且若是欺凌者已满14岁,那么除了赔偿还要接受治安管理处罚,被公安机关罚款或者行政拘留。如果给对方造成了轻微伤以上的伤情,那么欺凌者还可能构成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甚至坐牢。”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家庭教育过程中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少年法庭孙俊波法官和未检办张红霞检察官在竞赛的同时根据题目内容进行现场讲解,强调相关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引导学生们更加知法懂法,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伴随着15道抢答题的开始,参赛小组之间的竞争也到了白热化阶段,“吸毒人员既是病人又是...”“贩卖毒品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是...”因为答对加分打错扣分的规则,也让同学们更加谨慎,但是抢答的热情却丝毫不减。在最后一道题讲解结束后,比赛排名也在所有人期待的目光下有了结果,最终评出了一等奖一组,二等奖一组,优秀组若干。
“非常感谢法院和检察院在我校组织这次活动,这场活动不仅让孩子们学习到了法律知识,丰富了课余活动,也让我校全体教职工对未成年人相关法律知识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使我们受益匪浅。”出席活动的校领导们也纷纷向我们的法官和检察官们表示了感谢。
知识竞赛结束后,少年法庭的干警们向第二实验小学的教职工发放了《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倡议书》,倡议学校全面落实未成年人侵害强制报告制度,做好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同时干警们还向全校师生发放《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等相关宣传手册,进一步强化全校师生的法治观念。
此次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开展,充分调动了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提高了学生的法治观念。下一步,枣阳法院将继续以普法活动为载体,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为未成年人成长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