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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欠薪3百多万想玩消失?警方精准锁定抓个正着!

发布时间:2018-02-11 16:44 来源:枣阳市人民法院 阅读:1608

    1月3日,从枣阳市公安局获悉,由枣阳法院移交的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的被执行人亢某某,经专班民警多方调查寻访,并运用高科技手段,成功将“潜水”数月的被执行人亢某某拦截抓获。

    枣阳市正达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达公司)与亢某某、邱某某、枣阳市神驹重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驹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后来神驹公司违约,没有按期支付工程款,经枣阳法院审理后,2015年12月24日,判决神驹公司支付正达公司工程款346.4万元以及逾期付款利息;亢某某、邱某某夫妇对神驹公司上述债务在其未出资的400万本息范围内对神驹公司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一审宣判后,被告亢某某、邱某某、神驹公司不服,提起上诉。2016年7月21日,经襄阳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2016年8月30日,该案件立案执行后,执行人员立即向被执行人神驹公司、亢某某、邱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在指定时间内报告财产并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但没想到的是,被执行人竟然跟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企图赖帐。随后,法院将亢某某、邱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期间,为了安抚参与建筑施工的农民工,正达公司积极筹款支付了部分工资款。

     后执行法官进一步调查,被执行人神驹公司、亢德贵(该公司控股股东)、邱泽芬在银行没有存款。但亢某某、邱某某名下有多套房产和多辆汽车。另外,在判决生效后,亢某某出售正达公司给神驹公司建造的单元房、车库款共计50.3万元。

    鉴于被执行人神驹公司的房屋转让款被亢某某转移他处,而亢某某、邱某某在收到法院相关法律执行文书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拒不报告财产,并转移房款、隐藏、转移查封车辆,其行为涉嫌构成犯罪。2017年6月5日,枣阳法院将此案的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但经多方寻找一直未发现被执行人下落。

    2017年12月28日,枣阳市公安局根据反馈信息,运用高科技手段,终于发现了被执行人行踪。当晚9时,警方安排好车辆和人员立即赶到枣阳市南城车架厂路口布控,并对一辆无牌雪铁龙轿车实施精准拦截,经查,驾驶人员正是“潜水”数月的被执行人亢某某。当戴着冰冷的手铐走进拘留所那一刻,亢某某如大梦初醒,向实施拘留的民警检讨着自己的错误,并承诺一定想办法与申请人协商还款。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1.    天网恢恢,逃避是解决问题最坏的方法,哪怕逃到天涯海角,你的责任和义务永远都在,在此提醒失信被执行人,请及时、正确履行义务,不要试图挑战法律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