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人民法院欢迎您!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站点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审务公开 > 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30 10:02 来源:枣阳市人民法院 阅读:4146
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公 告
邹元成:
本院受理原告胡道斌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鄂0683民初25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王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