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你们清点一下劳务款,然后在领条上签字……”2月28日,枣阳法院立案庭成功调解三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三名农民工当场拿到了被拖欠三年之久的劳务报酬共计1.6万元,实现了“案结、事了、薪清”。这是立案庭在春季政治轮训结束后,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推动纠纷实质化解的一个缩影
李某作为装修工程项目的承包商,此前聘请陈某、严某、孙某三人负责铺设大理石砖。2023年1月工程完工后,双方对劳务款进行了结算,李某分别欠付陈某6200元、严某5500元、孙某4300元,并向每人出具了欠条。
然而,三年间三人多次催要,李某却以责任主体不明确、外欠工程款未收回等理由推诿,始终未能支付。无奈之下,三人将李某诉至枣阳法院,要求支付劳务款及相应利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周国元迅速查阅卷宗,发现这三起纠纷事实清晰、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快速化解矛盾,法官决定以调解方式推动纠纷实质性解决。
然而,庭审调解过程并非一帆风顺。起初,三名农民工情绪激动,认为被告拖欠工资多年还应当支付利息;被告李某则辩称并非有意拖欠,只是自己外欠款未到账,手头暂时困难。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
面对僵局,承办法官耐心引导双方当事人消除对立情绪,从情理和法理角度反复释法说理,同时邀请代理律师共同参与调解工作。经过多轮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李某当场支付全部拖欠劳务款共计1.6万元,三名原告放弃利息诉求。
“拖欠三年的劳务款终于拿到了,心里的石头也落地了,感谢法院为我们排忧解难!”

拿到欠薪后,三位农民工脸上露出如释重负的笑容,连连向法官致谢。
“农民工群体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切实解决欠薪问题不仅关系到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也是人民法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内在要求。”枣阳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以更有温度、更接地气的司法举措,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用法治力量为农民工撑起一片“安薪”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