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年党龄,五十载光荣。一枚金灿灿的纪念章,承载了光荣与梦想、责任与激励。6月30日上午,枣阳法院举行“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仪式暨“七一”老干部座谈会。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在颁发仪式上,老党员们重温了入党誓词。
随后,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孙永健为老党员们颁发佩戴“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赠送党史学习书籍,并代表院党组向他们致以崇高的敬意,感谢他们为党、为人民、为法院所作出的贡献。
座谈中,老党员们纷纷回忆起入党初心和在党经历,表达了获得“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的激动和自豪,并表示退休不褪色,将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两名新党员在发言中表示,要以老党员们为榜样,秉承优良传统和作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立足岗位,拼搏进取,奋勇前行。
孙永健表示,此次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广大老党员的关心和关怀以及对老党员们为党和国家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铭记和肯定。希望老党员们继续发挥余热,发挥示范传承作用,积极为法院工作谏言献策,发光发热。
下一步,该院将通过登门拜访的方式,及时为行动不便、符合条件的老党员将“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全部颁发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