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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人民法院“深化审判质量管理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3-02-20 16:16 来源: 阅读:5133

   

根据省高院关于《全省法院开展“深化审判质量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及市中院关于《全市法院“深化审判质量管理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通过全面加强审判管理各项措施,着力推进审判管理理念、体制、机制、方式创新,全面提升审判管理水平,不断规范司法行为,最大限度实现各类案件调撤率、服判息诉率、结案均衡度同比上升,发改率、申诉率、上访率同比下降的目标,推动全院各项审判工作的科学发展,为服务枣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

二、工作措施

(一)健全机构,配齐人员

我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已报编委批准。审判责任和评审管理责任监督、案件信息管理、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法律文书预检、案件质效评估、审判绩效考核、庭审评价、司法统计和审判运行态势分析等十项审判管理基本职能全部纳入审管办职能范围。我院拟配备从事审判管理工作的人员3至6人,并计划引进1名信息技术专门人才。

(二)强化评查,严格问责

1.强化审判责任制及审判管理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的贯彻执行,对上诉、申诉、改判发还、举报、信访案件,强化承办人、合议庭成员、庭长和分管院领导发现报告差错案件的责任,对发现不了、不报告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所有的申诉信访、改判发还和违法违纪举报案件,要全部复查,并根据查核情况,界定责任,依纪、依法追责。

2.强化审判流程管理机制

确保流程管理系统应用全面覆盖、全员覆盖,每一位法官审理每一件案件经历的每一节点,均应纳入审判流程管理,即时录入信息,做到网上留痕;严把立案和结案关口,防止任何案件游离于管理之外;坚持静态管理与动态管理相结合,对超审限、不均衡结案等现象实行系统自动预警与人工警告催办相结合方式,督促相关人员及时整改提高;彻底清理解决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对拖延不办的严肃追责。凡发现办“三案”(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的,严格问责;推进电子卷宗的建立,案件实体信息录入纳入流程管理,从立案、审判到执行结案,对诉讼文书、证据材料等进行电子扫描,实现案件电子卷宗随审判流程同步形成。

3.强化案件质量评查机制

按照最高法院部署安排,扎实开展庭审和裁判文书“两项评查”活动,对所有案件实行逐案评查,对所有文书从草拟、审签、校对、印发实行逐环节评查;对庭审实行逐人评查,覆盖到所有审判执行法官;对改判发还、领导关注、涉诉信访案件进行重点评查,切实解决案件质量中的突出问题;创新评查方式,坚持开门评查,主动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监督案件评查工作,拓展监督渠道;全面推广交叉评查,在评查中评比最优最差裁判文书,并公开展示;评查结果逐案予以量化打分,建立对评查情况的对内通报、对上报告和与绩效考评结果挂钩制度;认真落实改判发还案件判前沟通、判后分析通报、信息反馈机制,真正发挥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作用,最大限度减少改判发回案件。

4.强化裁判文书质量管理机制

逐步实行裁判文书预检制度,把裁判文书的低级错误杜绝在送达之前;制定法律文书质量评分标准,对评查情况量化打分,其评查结果纳入审判绩效综合考评范围。

5、强化改判、发回重审案件介入调查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对改判发回重审案件由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的规定,加大介入调查力度,对存在一般质量瑕疵的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加大对责任人的处罚力度;对构成违法审判和差错责任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6、强化审判绩效管理机制

进一步完善《枣阳市人民法院审判绩效综合考评办法》,建立以最高法院3l项案件质量评估指标及省高院增设的个性化评估指标为基础的审判绩效综合评价体系,努力实现服判息诉率、结案均衡度、调解率、撤诉率等关键指标值达到全市、全省优秀水平,力争审判绩效考评成绩在全市排名“进三争一”;认真贯彻落实《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具体由办公室作出专项规定,并予落实。

7、强化庭审评价机制

严格按照最高院制定的庭审评查指导标准,将各业务部门庭审(听证)情况纳入考评范围,定期组织庭审考评人员进行评议,评议结果纳入审判绩效综合考评内容,记入部门和法官个人审判绩效档案。

8、强化审判运行态势分析

大力加强司法统计工作,严格执行关于收结案标准、统计时间和口径以及信息录入的统一规范要求;实现全院案件台账、司法统计报表和审判绩效系统时间同步、数据一致,努力实现司法统计报表由案件信息系统自动生成;运用司法统计数据每月进行审判运行态势研判,分析查找各项具体指标背后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为提高审判质效提供参考依据。

(三)加强建设,提高水平

1、继续加大基础硬件设施建设的投入,确保人手一台电脑,专网覆盖到人民法庭,并保障网络带宽、数据库等适应工作的需要。

    2、继续加大对审判管理系统的升级维护,在全院统一安装法律文书自动纠错系统、法律法规数据库系统、法律文书网上审批和电子签章系统、涉诉信访管理系统、同城立案系统、裁判文书传送系统、案件材料实时录入系统、当事人身份信息录入及查证系统、庭审信息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确保全院至少配备1个以上科技法庭。

3、加强全院网络安全建设,实行内外网隔离,确保全院专网、核心数据和重要系统的安全。

4、继续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应用水平,组织开展全院对“深化审判质量管理年”所需软硬件系统技术培训,确保普通干警能操作,技术人员懂维护。

5、组织开展全院数据录入情况专项大检查,通过加大培训、检查、考核力度,确保审判办公信息化全员覆盖,不留死角,全面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

四、组织领导

全院成立“深化审判质量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其他院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审管办、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室、司行科和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审管办。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规划、指导“深化审判质量管理年活动”的开展,办公室负责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全力做好各项活动的具体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并对相关指标任务进行检查督办。同时,本院成立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由副院长曾向新任组长,审管办、办公室、司行科、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为成员。负责信息化建设的研究、组织、协调和落实。“深化审判质量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和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要加强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五、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院领导要充分认识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克服消极畏难情绪,用先进的审判管理理念引领审判管理工作,真正把审判管理作为促进法院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来思考,来谋划,来运作。进一步加强对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宣传发动和思想教育,引导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自觉地将思想认识和司法行为融入到现代审判管理之中。

(二)发挥层级管理作用。要继续强化法院内部层级管理,一方面,充分发挥院庭长对案件质量的审核、把关、指导作用;另一方面,院庭领导要充分关注、适时把握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审判绩效考评、审判运行态势等工作机制的运行情况,建立审判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审判质效、法官素质、司法公信力有效提升。

(三)完善配套管理机制建设。全院要在加强审判管理机制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司法政务管理、司法人事管理机制建设,把业务建设目标与共性建设目标紧密结合起来,把法官管理与综合部门的管理紧密结合起来,把对业务部门和法官的考评与评优评先、晋职晋级等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形成综合管理、综合评价、综合激励的管理格局。

(四)强化督办落实责任。全院要采取连续跟踪、平时抽查、加强督办,乃至治庸问责的方式,将审判管理工作计划、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制度落到实处,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确保“深化审判质量管理年”活动的各项部署得到贯彻执行,真正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