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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法院推出“执行无忧”悬赏保险!让“老赖”无处藏身......

发布时间:2018-10-17 10:31 来源:枣阳人民法院 阅读:2074

  “举报人提供线索,法院根据线索执行到财产后,举报人可获得悬赏金,保险公司负责对该悬赏金的支付。”近日,枣阳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阳支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正式推出“执行悬赏保险”项目,从而真正实现“执行无忧”。据悉,这是该院与保险公司跨界合作,引入第三方解决“执行难”的一项新举措,也是进一步拓展法院查人找物渠道的新尝试。

  据了解,执行难、难执行是困扰法院工作的一大瓶颈,一些被执行人为逃避执行,将资产变现、隐匿或转移,有的被执行人甚至故意躲避执行,造成被执行人难寻、财产难找等问题。“在实践当中,由于悬赏金数额过少,往往无法吸引社会力量查找财产,因此申请执行人往往需承诺支付大额悬赏金,这就使许多申请执行人囿于经济能力有限而放弃使用悬赏这一制度。”枣阳法院执行局长孙延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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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此,枣阳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创新引入第三方,与保险公司携手推出“执行无忧”悬赏保险,遇到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无法查明其财产等情况,申请人可向法院提出悬赏申请,经法院审查同意后,申请执行人可选择投保“执行无忧”悬赏保险,并缴纳少量的保费即可。法院和保险公司联手通过微信、微博、网站等平台以及到“老赖”住地精准张贴公告等形式发布悬赏公告,布下天罗地网查找财产线索或被执行人的下落。在保险期间内,如举报人能够提供线索且经法院核实有效、执行到位后,该悬赏金将由保险公司买单。

    枣阳法院分管执行副院长陈文利表示,“悬赏保险”的推行,能够降低悬赏成本、提高悬赏金额,进而吸引更多热心公民成为“赏金猎人”,提高案件的执结率。下一步,我院将充分发挥全市执行联动机制作用,与各联动单位、部门强力合作,充分利用网络查控、限制高消费、信用联合惩戒等多种查控措施和强制手段,使被执行人的财产无处藏匿和被执行人无处逃遁,全力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确保法院如期完成“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