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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法院首次适用简易程序审结一破产案件

发布时间:2023-04-04 13:26 来源:枣阳市人民法院 阅读:895

      近日,枣阳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宣告某精工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装备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该案系枣阳法院首次适用简易程序仅耗时69天审结的破产案件,为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出清无产可破的“僵尸企业”提供了新思路。

      据介绍,精工装备公司系一家经营激光产品、金属加工机械、电工机械设备、汽车零部件等产品的民营企业,因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该公司全部资产被法院执行拍卖,成为“三无”企业。

     2023年1月11日,债权人王某向法院申请对精工装备公司破产清算。枣阳法院经审查,于1月20日裁定受理精工装备公司破产清算案。

     该案进入破产程序后,枣阳法院第一时间确定管理人。随后,管理人按照简易程序制定工作预案,完成了互联网发布公告、通知债权申报和审查、召开债权人会议等工作。

     3月30日,精工装备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因该公司确无任何财产清偿破产费用,且无人愿意垫付破产费用,会议结束后,法院依法宣告破产并裁定终结破产程序。该案从立案到审结,仅用时69天,创下了该院审理破产案件用时最短记录。

     “适用破产案件简易程序,不仅能大大提高破产案件审理效率,压缩审理期限,降低破产程序成本,还有助于淘汰落后产能、消化僵尸企业,及时释放市场活力。”枣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文利表示,下一步,枣阳法院将持续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工作,保障债权人和债务人等主体合法权益,努力提高审判效率,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