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在枣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院内法院驻交警诉前调解工作室里,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经法官、交警、调解员共同讲法、说理、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在调解书上签字,一起纠纷得到及时化解。 交通事故,看似简单,处理起来却是繁琐复杂,不但法院、交警部门费时费力,双方当事人也头疼不堪。但在枣阳市,随着法院驻交警诉前调解工作室的成立,一起起交通事故被成功调解,真正做到了快调、快结和便民、利民,把纠纷化解在了诉前。 近年来,随着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逐年增加,事故处理越来越成为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破解交通事故纠纷调解难、执法难,大力发扬新时期“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在化解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中的作用,更好地保障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今年3月,枣阳法院经与交警大队充分协商酝酿,并联合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保险公司等部门,在交警大队设立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诉前调解工作室,由法官、交警、调解员以及保险公司委派代理人在工作室坐班办公,充分利用从“事故认定书出具”到“当事人协商不成提起诉讼”之间的纠纷化解时间,及时开展交通事故纠纷的诉前调解和司法确认。 同时,对需要通过鉴定确定损失金额,提供调解基础的案件,由调解室工作人员组织双方共同申请诉前鉴定,并由法院依照相关程序委托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形成鉴定结论后,再进行调解或导入诉讼程序。实现“一次鉴定、多方认可”,既节约当事人解决纠纷的成本,又减少案件进入法院诉讼后的审理环节。 “人民法院进驻交警部门的模式,整合了两部门各自的资源优势,实现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位一体”,打通了化解交通事故纠纷的“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大大提高了交通事故案件的调解成功率和履行率, 切实减轻当事人讼累,有效保障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枣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靳宝华说。 据了解,该工作室成立以来,已调处道交纠纷61件,司法确认56件,完成诉前委托司法鉴定33件,接受法律咨询110余人次,获得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为快捷、便民、合法地解决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做出有益探索,实现了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