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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鄂0683民初5567号张从珍与习道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2-11-18 10:02 来源:枣阳市人民法院 阅读:8963

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公  告

 

习道云:

本院受理原告张从珍诉被告习道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鄂0683民初556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