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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到枣阳法院调研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工作

发布时间:2023-03-16 17:39 来源:枣阳市人民法院 阅读:1808

       315日上午,省高院国家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刘春彬一行到枣阳法院就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工作进行调研。襄阳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田玉斌,行政审判庭庭长曹勇陪同调研。枣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明,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文利,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陈晓超,综合审判庭庭长耿道军,执行局副局长曹辉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枣阳法院汇报了办理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案件的相关情况,以及国家赔偿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追责追偿等方面的困境难题。刘春彬听取汇报后,与参会人员就国家赔偿案件中追偿追责程序的启动、追责主体的确定、责任的认定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并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

       刘春彬同志充分肯定了枣阳法院在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工作方面所做的有益探索,并强调要高度重视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案件,积极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当赔则赔的理念,将司法为民落实到每一起案件中;要严把每起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做到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要坚持防处结合,加强对法官权利的制约监督,形成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管理有序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减少错案的发生。对错案责任人要依法加大追责、追偿力度,倒逼办案人员依法依规办案,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田玉斌同志表示,襄阳两级法院将立足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工作实际,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工作要求,认真学习国家赔偿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努力探索适用承担国家赔偿责任后追责追偿工作机制,以更高标准和新的要求扎实做好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