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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2-18 13:48 来源:枣阳市人民法院 阅读:1147
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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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赵世金诉你们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鄂0683民初26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太平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