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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一被执行人积极主动要求协商还款

发布时间:2017-06-05 11:25 来源:枣阳市人民法院 阅读:1356

“我是一名退伍复员军人,又是共产党员,我可不愿当老赖!”近日,被执行人冯某某得知自己上了“黑名单”榜后,立马找到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说明情况,积极与申请人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将筹借的20万赔偿款交到法院。随后,法院将他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撤出。

    20152月,枣阳市民冯某某外出驾车中,因为突发疾病出现昏厥,失控的小车如同脱缰野马,径直冲下路基,将路边行人胡某某撞倒,导致胡某某和其本人均受重伤。事发后,冯某某让亲属及时筹钱支付胡某某8万元医疗费。但双方就赔偿问题始终不能协商一致,胡某某遂将冯某某告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后,判决冯某某赔偿胡某某各项损失44万元,扣减已付的8万元,还应赔偿36万元。判决生效后,冯某某没有履行义务。为此,胡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冯某某被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前不久,一位战友告诉冯某某,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的失信黑名单有他的名字。得知情况后,冯某某坐立不安。第二天,冯某某火急火燎赶到法院执行局,向执行法官陈明胜说:“我之所以没有及时履行赔偿义务,主要是一直在外疗伤,加上家里经济困难,一时无法筹齐巨额赔偿款,不过,我愿意和申请人协商,也希望法官出面给对方做下工作。”

执行法官见冯某某态度非常诚恳,又同意找亲朋好友筹款赔偿,于是立即和申请执行人多次沟通,不久获得了对方的谅解。最后,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互谅互让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冯某某一次性赔偿胡某某20万元,剩余赔偿款胡某某自愿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