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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法院荣获“全国优秀法院”称号

发布时间:2017-01-14 13:30 来源:枣阳市人民法院 阅读: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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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枣阳法院网讯 1月14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在京隆重召开表彰大会,对全国85个优秀法院进行表彰,枣阳法院作为湖北省法院代表在京接受表彰。

     近年来,枣阳法院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主题,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审判”的工作思路,以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上顺应群众期待,在服务大局、保障发展上积极主动作为,在从严管理、树立形象上真抓真改。大力加强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和法院文化建设,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为枣阳市“建设襄阳市域副中心、冲刺‘全国百强县’”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五年来,该院审结各类案件37466件,结案率91.39%,结案诉讼标的总金额605.21亿元。通过大力推行诉前调解、巡回审判、法官驻村工作室等举措,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69.11%。通过强化执行工作措施,执行案件11861件,执结10556件,同比分别上升37.99%和34.29%。案件质量合格率98.40%,上诉案件维持率93.90%,审判质效在襄阳基层法院持续保持领先位次。

    司法绩效的大幅提升,促进了全院各项工作进步。该院连续四年被最高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2015年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优秀法院”,2013年、2014年、2016年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并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法警大队被最高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