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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愧于头顶的警徽-------记枣阳法院法警大队法警张鹏

发布时间:2015-09-25 10:33 来源: 阅读:3557

    张鹏同志自1994年从北京武警部队退伍安置到枣阳法院法警大队以来,他凭借着对司法警察职业的热爱,忠实地践行法律赋予的庄严使命,认真履行司法警察光荣职责,用行动深刻诠释着那份不变的为民情结。他将心底的那份真情融入到日常工作的一点一滴、一言一行。他用扎实有力的脚步踏出司法警察工作的闪光足迹。今年1月,他被省法院表彰为“司法警务工作先进个人”。

                            刻苦训练出精兵

     进入法警队以后,武警出生的张鹏,凭借着优秀的军事素质,当仁不让的兼任了法警大队的军事教官。他知道,打铁必须自身硬,为了能更好的搞好训练,他带头学习各项擒敌技术、值庭动作、射击等技能。对于训练课目中的每个动作,他都要细细体验,必须要求自己在第一时间内掌握,每次新学课目上都能见到他满脸汉水全身心的训练,就是在课间休息时也总能见到他苦练的身影。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刻苦的训练,他各项军事素质在队里全是第一。同时,为了搞好训练、教好每个动作,他总是亲自示范给大家看,那怕有一个同事动作有问题,他都要示范一遍,直至大家完全学会。每次训练场上,做动作最多的总是他,第一个湿透衣服的也是他。在他的亲自带领和训练下,全队队员的军事素质都有了质的飞跃。枣阳法院法警大队业务在全襄阳中院十个基层法院考核中,十几年来一直名列第一。2012年被最高院表彰为“全国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先进单位”;2013年被取得了全省司法警察业务考核第1名的好成绩。

                            勇当尖兵铸警魂

    在现在的法院工作中,执行工作是一件老大难,特别是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暴力抗法事件多有发生,执行工作面临极大的挑战和危险。

         为了破解执行难题,院党组决定把强制执行保障工作和部分案件的协助执行工作交由警队负责,要求警队全力以赴保障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而作为法警大队的骨干,张鹏同志服从指挥,哪里有艰险,哪里就有他的身影。

        在协助执行二庭强制执行邹某、邓某夫妇搬出房屋时,邓某情绪激动,不听劝解,乘执行人员不留意,溜到厨房拿起一瓶农药就喝,被负责警戒的张鹏发现,张鹏冲上去抢夺药瓶,邓某转过头狠咬其胳膊,在此紧要关头,张鹏强忍疼痛,奋力夺下药瓶,顿时鲜血和农药残液顺着手臂直流,张鹏顾不上为自己清洗包扎伤口,会同其他同事迅速将邓某送往医院治疗观察,直到医生确诊邓某无事时,才放心的到医生那处理自己的伤口。

         20年来,他参与协助强制执行工作400余次,执行拘留200余人,处置突发事件30余起,均出色的完成了任务。

                          勇于担责保稳定

  法警大队最主要的工作任务就是保持法院正常审判秩序,在值庭、押解、安检、看管等工作中处处发挥了重要作用。张鹏同志凡逢重大刑事开庭,都主动要求参加,在押解、看管、值庭中,他都能够一丝不荀的去做。他常说:“法警工作无小事,特别是在刑事值庭警务保障工作中,一点都不能马虎,否则,一出事那就是大事”。他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

        2013年3月4日,张鹏在执行刑事案件庭审还押过程中,张鹏发现自己和同事押解的施某不停的四处张望,并且脚步开始悄悄向门口挪动,张鹏抓住施某的胳膊,示意其向前靠拢,这是施某突然用力挣脱了控制,转身向门外拼命跑去。说时迟那时快,张鹏飞跑上前,腾身一个反剪,以迅雷不急掩耳之势施以连环擒拿招数,将施某牢牢制服,一起被告人意欲脱逃的恶性事件被成功制止。20年来,他参与了800余起押解、看管、值庭工作,从没有出现过一次事件和纰漏。         

        做一名合格的司法警察,一直是张鹏多年追求的人生价值目标。20余年的法院工作经历,他面对过太多的选择、诱惑和压力,也有过不平和委屈,但在情与法、权与法和利与法之间,在需要付出和做出牺牲的时候,他从未退缩推诿,始终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在司法警务战线上努力实践着自己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