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人民法院欢迎您!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站点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审务公开 > 法院公告

(2022)鄂0683民初1534号湖北枣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董露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2-05-19 09:36 来源:枣阳市人民法院 阅读:1600

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公  告

 

董露露:

本院受理原告湖北枣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董露露、汤荣锟、韩永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鄂0683民初153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0二二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