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人民法院欢迎您!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站点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审务公开 > 法院制度

枣阳市人民法院 关于开展枣阳市人民法院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3-25 16:42 来源:综合办 阅读:1297

枣阳市人民法院

关于开展枣阳市人民法院党史学习教育的

实 施 方 案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从党的百年伟大奋斗历程中汲取继续前进的智慧和力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推进枣阳市人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根据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襄阳市委、枣阳市委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党的历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坚持学习党史与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相贯通。坚持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要把“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引导广大党员干警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守正创新,锐意进取,奋力落实襄阳市委第十三届十次、十一次全会及枣阳市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切实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枣阳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为全市“六个强市”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二、重点学习内容

深刻铭记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为国家和民族作出的伟大贡献;深刻感悟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为人民的初心宗旨;系统掌握中国共产党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形成的重大理论成果;学习传承中国共产党在长期奋斗中铸就的伟大精神;深刻领会中国共产党成功推进革命、建设、改革的宝贵经验。

三、参加对象及时间安排

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全院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环节的重要内容,与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一并安排、统筹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贯穿2021年全年,突出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面向全院机关全体党员,开展学习教育实践。

全院党史学习教育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与队伍教育整顿同步进行,从3月初至“七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以全面学习党史为重点,深入了解党的百年奋斗史,深化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第二阶段从庆祝大会至总结大会,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以此为指导不断深化对党的历史的系统把握,明确继承传统、立足当前、开创未来的实践要求,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

四、具体工作安排

(一)开展党史专题学习。3月底前,采取中心组理论学习、支部学习讨论、“三会一课”等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院干警通读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等指定学习材料,用好《中国共产党的1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改革开放简史》《社会主义发展简史》等重要参考资料,参考阅读襄阳市出版的《建党百年襄阳英模人物》《建党百年襄阳大事纪实》《襄阳市爱国主义教育故事集》;6月底前,各支部创新学习方式方法,在参加全市相关主题活动同时,积极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征文评选、党史名篇朗读等特色活动,不断提高学习成效;“七一”前,组织院领导干部、支部书记、先进典型讲一次专题党课;全年中心组党史专题研讨学习不少于2次。院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在学党史、讲党史、懂党史、用党史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强化政治引领。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介和新媒体作用,开设党史学习教育专栏,积极推介中央、省、襄阳及我市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优秀理论成果,及时发布我院教育学习、研讨交流情况,展示党员干警心得体会。6月底前,集中组织观看党史题材文艺作品和红色剧目,让党员干警重温党的历史;组织青年干警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座谈会;加强以党史为重点的“四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主题歌咏传唱、主题征文、主题演讲等宣传教育活动,在全院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三)组织专题培训。邀请市委党校讲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讲座;6月底前,组织党员干警瞻仰参观革命遗址遗迹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发挥先进典型的教育引导作用,进一步传承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用好“学习强国”“湖北省干部在线学习中心”等学习平台,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培训。

(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重要内容,作为全院队伍教育整顿重要举措。结合市委作风建设“服务年”活动,3月上旬至6月底,我院组织党员干警围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广泛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推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围绕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市场主体、中小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联企帮企,帮助解决法治领域和社会治安的突出矛盾问题;围绕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深入推进“双报到”工作常态化,推动党员干警下沉社区,推动矛盾纠纷排査化解,参与治理、服务居民办实事;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定点帮扶和驻村帮扶,推动强村富民办实事;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结合审判职能,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执行难等司法问题,积极研究对策,切实把司法便民、利民、惠民的各项举措落实好,以实际行动展示新时代法院队伍共产党员的良好风貌。7月初至年底前,在前期实践活动基础上,总结梳理经验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全体党员干警始终树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确保法院工作能够赢得人民群众更大的信任和支持。

(五)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各支部要召开一次严肃认真、红脸出汗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党性分析、交流学习体会。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一起学习讨论、一起交流心得体会、一起接受思想教育,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压实主体责任。全院要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党史学习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杨明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在院党组领导下具体抓部署、抓指导、抓调度,分管领导抓实分管部门学习教育工作进度,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学习教育承担直接责任,确保党史学习教育高质量开展。

(二)加强宣传引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历史观,牢牢把握党的历史发展的主题、主线、主流和本质,以两个历史决议等中央文件精神为依据,正确认识党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重要会议等,确保党史题材文艺作品正确创作导向,旗帜鲜明反对虚无主义,坚决抵制歪曲和丑化党的历史的错误倾向,引导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综合办公室要通过新闻报道、言论评论、典型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党中央精神和省、襄阳、市委要求,及时反映我院党史学习教育实际成效。

(三)カ戒形式主义。发扬马克思主义优良作风,注重实际效果,认真落实全市作风建设“服务年”各项任务要求,以好的作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防止浅尝辄止,引导干警沉下心来学、联系实际学,学出坚强党性、学出信仰担当。对消极应付、敷衍塞责的要严肃批评,对工作推进不力、搞形式主义的要责令整改,对走形变样、问题严重的要予以严肃处理。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