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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丨速保全、促履行、快解封,枣阳法院高效化解3起涉企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25-07-09 09:59 来源:枣阳市人民法院 阅读:865

建设工程类案件标的额大、专业性强、工程量结算复杂、审理周期长,是民商事审判工作的难点和重点。妥善化解此类纠纷,对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极其重要作用。

 

近日,枣阳法院民二庭成功运用财产保全措施,高效化解3起原告为同一家公司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3家被告公司均主动偿还欠款,原告公司当即撤诉,法院及时解除保全措施,大大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

基本案情

原来,2021年-2023年期间,原告湖北某电力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电力公司)与3家企业分别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三家公司分别约定将吴店镇、王城镇、七方镇的某建设项目包给原告施工。

 

工程竣工后,电力公司发现,三家公司仅支付部分工程款,尚有共计239万元的工程款拖欠未付,遂将3家企业诉至枣阳法院,并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告公司名下银行账户。

调解经过

 

案件受理后,为确保原告公司能够顺利追回欠款,且在不影响被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民二庭承办法官桂千林迅速对原告公司提供的保全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依法作出财产保全裁定。

 

考虑到纠纷双方都是市场经营主体,为推进矛盾纠纷妥善解决,最大程度降低双方诉累,保全完毕后,承办法官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理念,第一时间与各个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取得联系。

 

“我公司跟被告公司还没进行对账结算,我对欠款金额不予认可,能不能尽快解除保全措施,我愿意调解。”

“我公司正在参与招投标项目,银行卡冻结的话,我们交不了投标保证金,能不能跟原告再谈谈!”

“我公司还等着给工人们发工资!能不能尽快跟原告公司商量下,解除保全措施。”

 

各被告公司均表示并没有恶意欠款,希望法官能从中调解,尽快解除保全措施。

 

调解结果

 

若轻易解封,则原告公司权益难以保障,若不及时解封便会对被告企业经营产生影响。针对上述情况,承办法官从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企纾困解难的角度出发,在庭前及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承办法官向被告企业释明不履行支付义务,冻结公司账户会影响公司的实际运营;同时,其长时间拖欠工程款会给原告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希望被告企业可以换位思考,积极向原告偿还拖欠的剩余工程款项。

 

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3家被告企业及时支付了剩余工程款共计239万元,原告公司当即撤诉并提交了解除保全申请书,法官当日发出解除保全裁定。至此,3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真正做到案结了事。

3起案件从申请保全到纠纷解决,仅用时1个多月,极大地缩短了纠纷解决周期,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最小的诉讼成本实现了最佳诉讼效果。

 

“诉讼财产保全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纠纷高效化解的重要司法手段,既能有效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也能促使双方正视矛盾、积极协商。”枣阳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枣阳法院将继续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精准运用“保全+调解”机制,双管齐下打好“组合拳”,做好化解涉企纠纷“快”与“和”的文章,精准服务企业发展,竭力为企业提供高质量、有温度、可期待的司法保障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