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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切口改革】营商环境先行试点创建之“建立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衔接机制”改革

发布时间:2023-11-07 10:58 来源:枣阳市人民法院 阅读:604

      今年以来,枣阳法院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积极创建、深入推进营商环境1个省级和3个市级试点创建工作,切实以“小切口”改革推动营商环境“大提升”。该院申报的建立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衔接机制改革项目成功创建襄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试点,旨在通过建立和完善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衔接机制,将司法鉴定从诉中移至诉前,降低诉讼的风险与成本,促进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切实提升诉源治理工作实效。自建立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衔接机制改革实施以来,已完成诉前委托司法鉴定46件、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36件、申请司法确认32件,精准高效地为当事人节约成本,实现纠纷在诉前分流,达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统一。

改革亮点介绍

(11.7)【小切口改革】营商环境先行试点创建之“建立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衔接机制”改革.jpg

1.司法鉴定由“诉中”变为“诉前”

     建立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衔接机制,将司法鉴定从诉中前移至诉前,解决当事人单方委托鉴定困境,压缩鉴定周期,便于当事人依据鉴定意见对自身诉求及时作出预判,降低当事人诉讼风险。

2.诉讼周期由“较长”变为“较短”

     诉前鉴定过程中,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对于经诉前确认无争议事实和争议焦点的案件,最大程度缩短诉讼周期。经“诉前鉴定+诉前调解”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和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后,适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审理周期分别控制在30日、60日以内。

3.鉴定类别由“单一”变为“多样”

     积极探索其他类型纠纷在诉前开展司法鉴定工作,尤其是涉营商环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财产损害赔偿、房屋租赁合同等纠纷,推动诉前司法鉴定达到30%以上,逐步形成成熟的工作机制和可复制经验。

改革成果展示

1.规范诉前司法鉴定办理流程

      针对委托司法鉴定程序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以及老百姓急难愁盼问题,制定完善《枣阳市人民法院集中办理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指定破产管理人等工作管理规定》,从收案、选择专业机构与对外委托、监督协调与结案等方面,严格规范诉前鉴定的办理流程和时间节点,坚决防止因鉴定周期过长而“托瘦”“拖垮”民营企业,切实降低企业诉讼维权成本。目前,涉企案件的诉前鉴定周期控制在35天以内,案件材料流转周期压缩至7天以内。

2.完善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诉讼的衔接

     诉前形成鉴定意见后,即时委派诉前调解。积极指导调解员利用语音视频、电话、微信等方式开展线上调解120余次,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申请司法确认32件,切实提升诉前调解和司法确认质量效率。对已有诉前司法鉴定意见,但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在诉前调解阶段指导调解员确认无争议事实、归纳争议焦点。进入诉讼后,探索推行“争点式”审理模式,使用令状式、要素式、表格式裁判文书。

3.创新工作思路,打造“诉前鉴定+诉前调解”特色亮点

     与交警部门建立协作工作机制,在交警大队设立诉前调解工作室,合力促进交通事故纠纷诉前化解。将建设施工合同中的工程质量和工程造价等逐步纳入诉前司法鉴定范围,进一步压缩民事案件平均审理周期。建立诉前调解“双委托”机制,在委托鉴定机构进行诉前鉴定的同时,委托鉴定人协助调解46次,提升调解工作效率。针对诉前鉴定、诉前调解中发现的企业经营、管理风险,积极开展释法答疑170余次,提示经营风险点,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建立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衔接机制”改革,是枣阳法院创新多元解纷机制、促进矛盾纠纷高效化解的一次生动实践,更是对诉源治理新模式的有效探索。下一步,枣阳法院将进一步完善“诉前鉴定+诉前调解”衔接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诉前,精准高效的为当事人节约成本,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