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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人民法院关于表彰2011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2-02-20 16:52 来源: 阅读:2902

   

各人民法庭、机关各单位:

2011年度,全院干警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坚持“政治立院、业务强院、廉洁治院、制度管院、机制活院”的建院方针,确保了“队伍廉洁自律、裁判公正高效、执行迅速有力、管理严密有度、司法条件有所改善”目标的基本实现。一年来,全院干警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团结拼搏,爱岗敬业,严肃执法,秉公办案,为促进枣阳经济跨越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经各部门推荐、民主评议、院党组研究,决定对下列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一、先进集体(8个)

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监督庭、

执行一庭、司法警察大队、司法行政科、

北城人民法庭、吴店人民法庭

二、工作能手(10名)

办案能手4名:张桂菊 刘东武 张家政 陈晓超

调解能手2名:王德忠 张 强

后勤服务保障能手3名:王 洁 肖志刚 方国新

执行能手1名:陈明胜

三、嘉奖(30名)

张向辉 肖志刚 方国新 王 洁 周国元 喻赋侠

李有保 张桂菊 张家政 张 磊 沈黎明 王德忠 

黄玉梅 张 强 吴 炜 陈明胜 付育林 李顺斌

胡祥涛 杨 霞 段红兵 李 波 张平林 陈晓超

刘建新 董 俭 田 明 王泽均 沈家友 刘东武

院党组号召全院干警向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学习,学习他们忠于法律,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乐于奉献的高尚品德;学习他们谦虚谨慎、热情服务、文明执法的优良作风;学习他们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勤奋工作的敬业精神。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中,争当岗位标兵;在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争做司法为民的表率。也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为树立人民法院形象、推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促进枣阳经济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0一二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