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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护营商 | 以“调”促和,以“优”解忧 枣阳法院巧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25-09-11 16:00 来源:枣阳市人民法院 阅读:666

金融秩序的稳定是营商环境的重要基石。近日,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在枣阳法院金融法庭的积极努力下得以圆满化解,既保障了银行的合法权益,又为企业争取了缓冲时间,生动诠释了司法护航营商环境的温度与力度。


原来,2023年9月,枣阳某银行与湖北某工程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了借款额度、使用期限及利率等关键条款。后银行依约履行了放款义务,但借款到期后,工程公司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还款,双方沟通无果后,银行将工程公司诉至枣阳法院,要求工程公司偿还在其银行的借款本金300万元及利息。


“该案涉及金额虽然较大但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并且事关民营企业的发展和营商环境的稳定,若强行判决的话,工程公司的生产经营可能会受到影响,金融债权最终实现亦存在风险。”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并未急于判决,而是仔细分析利弊,并决定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调解。


“我们也不是故意拖欠借款的,是因为最近公司经营困难导致短期内无法进行资金周转,如果这笔钱要是一下子全还上,我们公司资金链肯定就断了!”调解过程中,工程公司负责人焦急地向承办法官解释道。


“我们理解你们公司的难处,但银行的合法债权也得保障啊。”银行的委托代理人说道。


听了双方的陈述后,法官了解到工程公司逾期还款并非主观恶意,主要源于近期经营遇到困难,资金周转紧张,导致一时无力偿还,而银行也表示希望尽快收回借款本金及利息,保障债权实现。两者之间的诉求都需要在司法程序中得到妥善回应。


明确了双方争议点后,承办法官从法理、情理以及维护良好金融生态的角度,引导双方互谅互让,寻求利益平衡点。向工程公司严肃阐明了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及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包括征信受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承担额外的诉讼费用及利息罚息等。同时,引导银行理解被告当前面临的暂时性困难以及当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导向,建议给予合理宽限期以恢复其偿债能力。


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银行将工程公司的逾期利息予以减免,并同意工程公司延期半年再进行还款,并当场签订调解协议,工程公司也承诺会积极筹措资金、按时还款。至此,这起金融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银行等金融机构向金融消费者提供贷款,是落实提振消费政策、为市场经济主体注入“活水”的重要手段。本案的成功调解,能够让借款公司避免因诉讼导致信用受损,获得喘息机会,而银行也能够加快资金回笼,同时减少司法资源消耗,实现了双赢。


下一步,枣阳法院金融法庭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在处理金融借款等涉企纠纷处理中,更加注重换位思考与利益平衡。通过灵活运用调解、和解等多种柔性方式,为暂时陷入困境但有发展前景的市场主体争取纾困时间,同时依法保障金融安全,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