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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法院建立“七查一回告”制度,促进案件高效执行

发布时间:2023-11-04 18:00 来源:枣阳市人民法院 阅读:918

      今年以来,枣阳市人民法院全面推行“七查一回告”制度,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穷尽对被执行人财产的调查措施,全面提升执行工作质效。

       据了解,“七查”是对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执行人员要从查身份信息或统一信用代码、银行账户及存款情况、社保账户情况、其他金融财产、不动产登记、车辆登记、其他财产线索等七个方面开展线上及线下财产调查。“一回告”是指执行人员必须及时将对被执行人财产调查情况及案件执行情况以书面形式回告申请执行人,让申请执行人全面客观地了解案件执行的真实情况,尤其是在穷尽调查措施而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要向申请执行人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要尽量征得申请执行人的理解和支持。

     该院规定,凡首执案件必“七查”。对于恢复执行的案件也可根据案件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财产调查措施。要求线上“七查”措施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线下调查应在一个月内完成。对经“七查一回告”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应快执快结。对经“七查一回告”或线下财产调查未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案件可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凡未穷尽以上调查措施的,不得违反规定以终结执行或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

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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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某申请执行尹某一案,执行干警经全国法院执行系统“总对总”网络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尹某名下无存款、不动产、车辆等财产信息,后通过“综合治理执行难E键联办”管理平台开展“点对点”精准查询,得知被执行人长期不在户籍地居住,目前下落不明,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干警遂联系申请执行人韩某,告知其本案财产调查情况,并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后,可再次申请执行,申请执行人韩某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执行员完成上述“七查一回告”流程并经执行局局长阅核后,该案报结。

     枣阳法院自探索建立“执行工作‘七查一回告’制度”以来,以“综合治理执行难E键联办”管理平台为抓手,精准快捷完成“七查”工作。以开通执行关键节点短信发送功能模块为抓手,全面规范完成“一回告”工作。根据执行工作需要,筛选需要线下办理的涉及不动产、车辆查控、户籍信息、工商登记、婚姻状况、被执行人下落及家庭财产信息等协助查控事项,依托平台将 “线下”办理转为“线上”办理,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查控效率。

     下一步,枣阳法院将继续优化“执行工作‘七查一回告’制度”,坚持“查控精准快捷、回告全面规范”的目标导向,高质高效做实“七查一回告”工作,勠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