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下午,枣阳法院组织10余名执行干警和法警,历经6小时,将位于兴隆镇的一处房屋强制腾退,房屋腾空后已交付申请执行人,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
毛某某、刘某某夫妇的儿子毛某庆因欠谭某某公司的货款,后经双方协商,毛某某、刘某某夫妇将其所有的位于枣阳兴隆镇的一幢3层房屋抵偿给谭某某、王某夫妇。协议签订后,支付了相关款项,并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因谭某某夫妇一直在西安经营生意,该房屋一直由毛某某夫妇居住。后谭某某夫妇多次要求毛某某夫妇交付房屋,毛某某夫妇一直占用不搬离。
2018年1月,谭某某夫妇提起诉讼后,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但毛某某夫妇始终未按协议履行义务。
进入执行程序后,因毛某某夫妇拒不配合,执行干警黄一依法向被执行人毛某某夫妇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腾退公告,耐心向被执行人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责令被执行人10日内迁出房屋。但被执行人置若罔闻。
为保障强制腾退顺利进行,上午10时许,执行干警再次对被执行人毛某某夫妇进行了释法明理,劝说被执行人配合法院工作,主动腾出房屋,但被执行人还是不配合。
下午15时,执行干警到达涉案房屋现场,指挥开锁人员强制开锁,组织人员清点登记室内物品。这时,被执行人刘某某情绪激动,先后拿菜刀、农药企图阻扰执行。
随后,执行干警立即向院领导汇报,法院遂增派人员支援执行行动,并将妨碍执行的刘某某予以控制。在执行干警的耐心劝导下,刘某某终于认识到错误,表示不再干预法院执行。
腾退房屋过程中,执行干警和司法警察各司其职,维持现场秩序。经过6个小时的紧张工作,晚上8时许,腾退工作全部结束,房屋顺利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谭某某。
据介绍,强制腾迁是法院强制执行工作中的重要一项,是树立司法权威与司法公信力的具体体现。此次执行行动,分工明确,程序规范,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彰显了人民法院依法严厉打击拒执行为的决心。
法官在此提醒: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情节严重的,可能要面临坐牢!